房地产破产申报债权后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2 03:48:26 362 人看过

一、房地产破产申报债权后怎么办

申报债权后,债权人可采取如下行动:

1.关注破产程序:关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进展,如清算、重组或和解等。

2.出席债权人会议:按法院通知参会,这是了解企业财务、债权清偿方案及投票议案的主要机会。

3.申报债权:按时申报债权,提供证据材料,以确权。

4.了解债权清偿顺序:了解各类债权在清偿中的优先级,以便预估清偿比例。

5.与破产管理人沟通:与破产管理人保持联系,了解企业资产、清算方案等,表达自身诉求和建议。

6.寻求法律帮助:若对破产程序法律问题存疑或需援助,请咨询专业律师。

7.关注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关注企业资产出售情况,如房产、土地等,以便了解债权清偿情况。

8.配合破产管理人工作: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提供必要协助,推动程序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哪些

若要使一家公司宣告破产,则必须满足以下两个主要条件:首先,企业管理者无法如期支付其应到期支付的债务;其次,该公司的资力已经无法覆盖其债务,亦或是其清偿能力已经严重匮乏。

这里所说的“无法清偿”,具体指处于无力偿付状态的控制器,对于为之请求支付并已到偿还期限的债务,由于其失去了清偿能力,从而导致无法进行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至于“资不抵债”,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的负债大于实际拥有的财产,换言之,即当公司全部的财产都难以偿清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时,便可视为资不抵债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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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9日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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