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20:53:47 397 人看过

财产抵押后,其价值超过有担保债权余额的,可以再抵押,但不得超过余额。设定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保证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者等于其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根据规定,甲方未按期归还抵押物的,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保全抵押物,法院将在事后安排拍卖。起价以资质机构的评估价为准。拍卖所得应首先支付给本案债权人乙方。如无其他债权人,超出部分在支付相应手续费后返还甲方。如果还有其他债权人,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还债。

抵押物的价值不足清偿债权额时怎么办

抵押是债务人(抵押人)向债权人(抵押权人)转让以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登记无形财产,如土地权利、政府债券、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它分为动产担保物和不动产抵押品。前者是动产,包括可转让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等。中国没有区分抵押和质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无论是不动产、动产还是有价证券,还是占有权的转让,都被称为抵押品。

抵押品的范围因国家而异。有些国家只允许房地产作为抵押,如法国、德国、日本等。抵押必须是可转让的和性的,通常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有妥善保管财产的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因过错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抵押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便于保管和发挥作用,抵押人也可以依法或者按照双方约定保管,但抵押人不得将同一担保价值再抵押。扣押、灭失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人。它是相似的,但不同于经典和材料。主要区别在于抵押物的占有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典故、质押物的占有一般应当转让。

当抵押品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怎么办

1、在实践中,担保物的价值并不总是等于担保债权的数额。有的超过了债权数额,有的还不够清偿债权数额。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这是因为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债务人本人为抵押人的,债务人为抵押人,抵押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债务人继续清偿一般债务,剩余部分由债务人占有;第三人作为抵押人的,债务人和抵押人为两人。抵押人只能以抵押物担保债权的实现,抵押人不再对抵押价值不足以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债务人应当继续清偿债务。

3、当然,抵押权的价值超过有担保债权的数额的,应当归抵押权人所有。

总之,如果抵押品的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债务人将继续偿还一般债务,剩余部分仍由债务人拥有;如果第三方作为抵押人,债务人和抵押人是两个,抵押担保人不再负责实现抵押担保的抵押品,抵押人不再负责,债务人应继续付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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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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