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如何判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20:41:36 159 人看过

叶-姓兄妹二人系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的股东,叶-妹所持有80%股权,叶-兄持有20%股权,商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2003年5月23日,因商贸公司开发一农贸市场缺乏资金,叶-妹找到李-妻,要求李姓夫妻共同投资开发农贸市场,初步商定商贸公司由李-夫占58%股份,叶-姓兄妹占42%股份,李-妻表示同意。同日,李-妻代李-夫与叶-妹签订了转让商贸公司股权的意向协议,并于当日向叶-妹支付510万元。5月26日,李-妻又向叶-妹支付90万元,履行了全部的付款义务。2003年6月5日,叶-兄和李-妻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交割完毕证明》,对叶-妹已收取的转让费情况予以确认。然而,2003年6月6日,叶-姓兄妹又要求将各自在商贸公司中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李-妻、李-夫,总价提升为1940万元。李-妻虽感到为难,但仍表示同意,于是,又支付了300万元的转让款,并与叶-姓兄妹签订了《关于商贸公司股份买断资本金走向情况的备忘》,明确商贸公司的股份由李-夫和李-妻一次性买断,李-夫占58%股份,李-妻占42%股份。买断资金为1940万元,李-妻已经支付900万元,其余1040万元于2003年7月8日前付清。资金付清后,商贸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变更为李-妻。2003年7月4日,叶-妹将商贸公司合同专用章、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交给李-妻。

此后,叶-姓兄妹却拒不履行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拒绝办理商贸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及变更法定代表人。2003年7月7日,叶-妹作为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在报刊上刊登商贸公司原公章、财务专用章遗失并作废的声明。7月8日,李-妻向公证处提存股权转让款1040万元,并通过公证处向叶-姓兄妹发函,要求领取转让款和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移交手续,但叶-姓兄妹均拒绝履行。

2003年9月15日,李姓夫妻就叶-姓兄妹及商贸公司的行为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

1、叶-姓兄妹继续履行经签署后的股权转让协议;

2、商贸公司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将股东由叶-姓兄妹变更为李姓夫妻,并将李-夫和李-妻分别以58%、42%的股份列入股东名册;

3、叶-姓兄妹移交公司财务帐目、证照等。

在一审诉讼过程中,叶-姓兄妹的核心主张是: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叶-兄的签字非由其亲笔签署,而是他人伪造,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为此,一审法院将股权转让协议和叶-兄的签字样本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认定,股权转让协议上叶-兄的签字和叶-兄提供的签字样本完全一致。一审判决书认定,叶-姓兄妹与李姓夫妻为转让商贸公司股份所形成的一系列文书合法有效,李姓夫妻支付股份转让款900万元,并根据备忘约定将余款1040万元向公证处提存,应视为已经依约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叶-姓兄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一审判决判令叶-姓兄妹继续履行与李姓夫妻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由商贸公司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判令叶-姓兄妹和商贸公司将公司财务帐目、有关证照移交给李姓夫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表决方式:股东会如何决定?
    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僵局纠纷、股东会表决僵局、董事会表决僵局公司的正常运行是通过股东行使权利和公司管理机构行使职权实现的。因股东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经常会出现公司运行的障碍,严重者甚至使公司的运行机制完全失灵,股东大会、董事会包括监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
    2023-08-18
    146人看过
  •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对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处理在受让方明知出让方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是有效合同,应当由受让方对公司和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该问题实践中争议较大,江苏省规定,当事人仅以转让方未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
    2023-08-17
    106人看过
  • 隐名股东能否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隐名股东能否签订股权转让合同br/>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
    2023-05-02
    39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在何时签署?
    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同意并签字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合同一旦生效就产生合同的实质性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倘若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他方当事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具体而言,依照股权转让合同,出让方应当向受让方“交付”股权,而受让方应当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的价款。对转让方而言,股权得以交付,则股权转让合同即履行完毕,股权转让也就得以实现。那么股权的交付是如何体现的呢?首先来考察一下确认股东身份的法律依据。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2023-07-02
    362人看过
  • 签订合同双方出现争议怎么解决以及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签订合同双方出现争议怎么解决签订合同双方出现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请求债务人履行;受领给付权;在发生有可能损害合同权利的情形下,合同权利人有保全合同权利的权利。签订合同双方的义务:给付义务;原给付义务与次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三、合同签约日期要一致吗合同签约日期不一定要一致,日期不一致不会对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方签字时间为准
    2023-03-09
    500人看过
  •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是否代表股权已经转移?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合同一旦生效就产生合同的实质性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倘若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他方当事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具体而言,依照股权转让合同,出让方应当向受让方交付股权,而受让方应当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的价款。对转让方而言,股权得以交付,则股权转让合同即履行完毕,股权转让也就得以实现。那么股权的交付是如何体现的呢首先来
    2023-07-06
    41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对双方权益的影响如何?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单位双方各一份,如果单位不给劳动者可以跟单位要。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各执一份。有必要时,可以签订第三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交于单位,一份给劳动局保管。劳动合同本人要拿一份吗劳动合同本人要拿一份。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3-07-05
    57人看过
  • 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注意事项
    一、债权人应确认提供股权质押的质押人是否真正拥有该股权或者是否对该股权是否有处分权,否则,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也存疑,无法达到保障债权的目的。二、不是所有的股权都能进行质押,法律对此有限制条件,即能够提供质押的股权必须是依法能够转让的股权,若股权本身是大陆法令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亦属无效。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股权转让被禁止或受限:(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由于法令禁止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因此在该期限内股权转让无法生效;(3)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2023-03-03
    117人看过
  •  医患双方如何签订有利合同
    在制定医患合同时,需要满足以下书写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详细描述患者的病史、健康状况等基本情况,以及双方在医疗纠纷中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明确双方在医疗事故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需要在合同上签字,并注明签署时间。在制定医患合同时,需要满足以下书写要求:首先,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其次,需要详细描述患者的病史、健康状况等基本情况,以及双方在医疗纠纷中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接着,需要明确双方在医疗事故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最后,双方需要在合同上签字,并注明签署时间。 医患关系书面合同示例医患关系书面合同示例是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关系书面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2023-08-31
    487人看过
  • 股东擅自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股东擅自转让股份签订转让合同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一、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1、由转让前的股东签订股东会决议;2、由转让方和出让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3、由新的股东组成股东会做出新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成员组成新的股东会,
    2023-06-29
    22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变更了股东吗
    一、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变更了股东吗我国现行立法并未规定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工商登记后才能生效,所以,股东的变更是建立在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现有规定主要对国有股权的转让进行一定的限制,即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经过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换言之,如果国有股权的转让未经过批准,股权转让合同不会发生预期的效力。(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直接适用《民法典》(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百八十九条虽然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从该条规定内容的分析,不能得出股权变动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的推论,
    2023-05-03
    485人看过
  • 法院如何认定境外自然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境外自然人作为合同一方参与签订境内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取得我国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审査批准后才能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一方股东将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其他股东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他股东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未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除外。前款规定的转让方、受让方以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股权转让后的股权比例不变属于股权变更信息吗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股权转让使得原有的股权结构体系发生变化,即使股权转让后的股权比例没有发生变化,仍然属于股权变更信息的情况,应该在公司的年报附注里写明此情况。二、股权变更提交的材料当出现股权变更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
    2023-02-26
    105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方)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本公司与年月日在召开了股东会(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鉴于本公司拟转让在目标公司(公司)所持有的%的股权,本次股东会作出决议如下: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同意本公司转让在目标公司持有的%的股权;2、同意变更目标公司股东名册登记、修改目标公司章程,办理其他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东会程序内容合法,从决议做出之日起即生效。股东一:(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股东二:(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2023-06-09
    21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
    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五人以上,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如果股东人数变为一人,则必须符合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登
    2023-06-09
    13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如何订立股权转让中介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2
      1.委托中介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
    •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后能进行股权转让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一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 如何签订公司转让的股权协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5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的,由转让股权的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形成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约定。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应进行资产评估。4、对于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
    • 股权转让收条应该如何签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股权转让收条解决问题如下 中国的A股分为两种,一种叫资金市,一种叫政策市。国家出什么政策,对应的板块和概念就会随之大涨,这叫“政策市”;市场主力资金运作哪个板块个股,哪个板块个股大涨,这就是“资金市”。只要懂得跟随这两个原则,炒股就能赚到钱。其实就是知道国家政策,在这个信息时代,只要随便翻一翻市场评论,当前政策扶持什么板块、市场热点在哪些题材、正在热炒的是哪些概念,就能一目了然了。没有无缘无故的涨
    • 股东可否签订无偿转让股权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0
      股东是可以签订无偿转让股权合同的,但若是公司的章程已经明确的规定不得将股权转让的除外。公民可以通过购买股票的形式,成为公司的股东,此后不得随意的抽离资金,若是不想再继续担任公司的股东,此时就可以与他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