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期限自何时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8:21:08 189 人看过

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时计算。但如果信件未载明日期的,承诺期限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之时计算。如果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时计算。

一、迟到的承诺不属于要约吧?

迟到的承诺并不属于要约,受要约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如果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如果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则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拒绝接受外,该承诺仍然有效。

二、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一、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三、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四、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三、承诺要满足哪些条件?

承诺需要在承诺期限内以通知或其他方式到达要约人为有效承诺。如果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2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承诺的期限?
    承诺的期限是受要约人有权对要约产以承诺,并将要约通知送达要约人的期限。承诺的期限也就是要约的有效期限。承诺的期限形如何确定?根据一般规则,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该期限即为承诺期限。一、承诺迟到怎么处理承诺迟到的处理:1、因受要约人迟延作出承诺,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2、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该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二、合同成立生效是什么时候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迟延。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这就是说,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
    2023-03-08
    127人看过
  • 未在承诺期限承诺怎么办
    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表明要约人规定了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要约的效力当然归于消灭。最通常的情形是,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受要约人也不对要约作答复,这种情况下,要约什么时候失效?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一段合理期间内没有收到承诺,则要约失效。本项的承诺期限包括合理的期限。确定该合理期间当然要考虑到通讯方式的便捷程度。要约承诺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概念,要约承诺在不同的法系中有不同特点,中国的要约承诺制度综合了各法系的合理成分,是比较先进的。现代社会,要约承诺制度仍具有重大意义,但电子商务的兴起,对要约承诺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据此,要约承诺制度也因为对电子合同进行专门规制而得到了新的发展。民法典要求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
    2023-06-18
    226人看过
  • 承诺书有没有时间期限
    承诺书的有效期在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该以对话形式确定期限。一、合同有效期怎么写合同有效期由当事人约定,写明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纠纷,其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民间借贷纠纷,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另外,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情况
    2023-03-11
    117人看过
  • 要约承诺期限怎么算,要约人未确定承诺期限怎样处理
    一、要约承诺期限怎么算承诺的期限的计算起点:如果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如果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如果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二、要约人未确定承诺期限怎样处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人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的形式作出的,应该即时作出承诺,如果是非对话形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三、要约生效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要约生效需要签订书面合同。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后生效,要约生效的,合同未成立,要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生效后,合同才成立。《
    2023-03-12
    177人看过
  • 承诺期限有多长,承诺期限是什么意思
    一、承诺期限有多长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具体多长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二、承诺期限是什么意思承诺期限的意思是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所谓“有效期间”,一般是指:1.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均为有效期间;2.要约未定有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在合理
    2023-05-06
    210人看过
  • 承诺期限长度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2023-06-04
    463人看过
  • 承诺期限总结
    原意是(发出)要约人的单方权利,但在具体过程上并不排斥双方约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要约人。否则按约定、即时、合理期限内处理。1、承诺期限不可为。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就是说,总得给受要约人考虑时间;2、承诺期限不是受要约人是否作出承诺的思考时间,而是要约人等待承诺的最大忍耐期限。承诺期限的始点早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点情况: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就是说:存在这样情况:你还没收到我的要约,我就开始给你计时了);承诺期限=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思考时间的情况: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超过承诺期限,本次要约作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
    2023-06-09
    475人看过
  • 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承诺期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要约的有效期的,受要约人应当遵守该期限。明确规定承诺期限的,则在该期限内,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当到达要约人始为有效。要约有效期,应当视为承诺期间,但一般的,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的,该承诺应当为有效。而非以到达要约人为要求。承诺期限可以是一定时间,也可以确定为到某日为终止。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期限长度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
    2023-08-18
    368人看过
  • 承诺书效力时限
    一、承诺书效力时限承诺书效力时限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来进行约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约定时,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如果承诺不是以对话的方式作出的,承诺人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二、承诺书可以公证吗承诺书可以公证。承诺书是否公证可根据实际需求来定。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不公证也能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公证处只能给你证明你的承诺书上的签名按指印是真实的。如果承诺书中如涉及财产内容的,相关的证书如房产证,则需要公证。三、承诺书可以代签吗承诺书可以代签。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可以事后追认。合同
    2023-06-04
    141人看过
  • 法定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以哪个为准
    法定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存在冲突的,以约定的为准。如果要约中约定了期限,承诺应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期限,并且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则承诺应即时作出;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则承诺需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法定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以哪个为准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
    2022-06-29
    242人看过
  • 如何进行自侦批捕期限计算?
    如何进行自侦批捕期限计算?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拘留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办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和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一样,适用同样的羁押时间,即:传唤只有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方式进行变相羁押。传唤结束后,根据案情可以进行刑事拘留,拘留时间一般是3天,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4天。对于案情特别重大等其他情形,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至30天。刑事拘留期满后,侦查机关可以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进行决定逮捕。逮捕后,侦查机关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经省级人民检察机关批准后,可以延长两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中规定:已逮捕的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
    2023-05-01
    71人看过
  • 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承诺
    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表明要约人规定了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要约的效力当然归于消灭。最通常的情形是,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受要约人也不对要约作答复,这种情况下,要约什么时候失效?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一段合理期间内没有收到承诺,则要约失效。本项的承诺期限包括合理的期限。确定该合理期间当然要考虑到通讯方式的便捷程度。一、承诺延迟怎么办?承诺迟延了的,原要约就失效了,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此时承诺虽然迟延了,依然可以视为有效的承诺。其它情形的迟延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被认定为一个新的要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二、承诺生效的条件(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
    2023-03-09
    179人看过
  • 承诺起算的时间?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一、订立合同的依据是什么?1、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3、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二、合同订立有哪些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是
    2023-03-10
    335人看过
  • 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长如何计算?
    对于刑事拘留一般属于是侦查阶段,拘留的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在期限满了之后,相关的机关就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去决定采取一些强制的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等。在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认定了需要逮捕的人,应该在拘留后三天里面,提请人民检查院进行审查批准。刑事拘留有没有取保候审的天数规定如果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拘留之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会受拘留天数的限制。具体的条件有: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量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其他法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3-07-03
    14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还款承诺书承诺展期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6
      还款承诺书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三年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2022年承诺期限从什么时候起计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2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以信件或者电报等作出的要约的承诺期限计算方法】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 约定方式做出承诺的期限如何计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6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以信件或者电报等发出要约,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如何确定承诺期限的起止时期,以决定何时不再受要约之拘束、是否作出承诺、何时作出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承诺等
    • 如何理解承诺期限和约定承诺期限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0
      法定承诺期限和约定的承诺期限以约定的承诺期限为准。约定承诺期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未约定的,以法律规定的承诺期限为准。
    • 如何计算不同方式所作出承诺的期限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以信件或者电报等发出要约,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如何确定承诺期限的起止时期,以决定何时不再受要约之拘束、是否作出承诺、何时作出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承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