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10:59 115 人看过

如何界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对象:(1)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是一种常见的、重要的商业秘密,有利于商业秘密权利人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和良好的竞争优势。技术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设计、方案、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和制造方法。从技术信息开发的阶段性成果来看,技术信息包括完整的技术方案、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和获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除了可以转化为产品的技术信息外,还包括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2)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强、已被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信息,也是商业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中,商业信息作为商业秘密的身份往往被权利人忽视,因此没有必要采取措施对其进行合理的保护,从而导致商业秘密的侵权,但权利人却完全不知情,因此,不可能拿起商业秘密这一法律武器来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商业信息主要包括:商业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信息、产销策略、招投标底价等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2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保护的秘密收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商业秘密的民法保护,简称民法保护;二是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简称劳动法保护;三是商业秘密的行政法保护,简称行政法保护;四是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即刑法保护。企业建立内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是一种行为,主要适用民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行政法和刑法的保护主要是不作为,即企业有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法律义务,对(或从事)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负有法律义务,一般不能作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依据首先,民法对对外经济交往的保护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对外交流,就不可能进行贸易。作为营利性组织,企业的目的是无法实现的。因此,企业有必要与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经济交往。但也正是因为通信的存在,所以伴随着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克服这一风险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就是签订合同,也就是说,无论是何种通信方式,只要存在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都会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
    2023-05-07
    67人看过
  • 公司商业秘密如何认定,如何保护
    一、商业秘密如何认定商业秘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才能被认定:1、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即不为所有者或所有者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悉,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2、实用性。商业秘密与其他理论成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商业秘密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实用价值。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在或者将来能够应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对生产经营有用的具体的技术方案和经营策略。不能直接或间接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不具有实用性,不属于商业秘密。3、保密性。即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手段。只有当权利人采取了能够明示其保密意图的措施,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4、价值性。是指该商业秘密自身所蕴含的经济价值和
    2023-03-01
    187人看过
  • 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一、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
    2023-02-28
    288人看过
  • 员工应如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1、员工应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商业秘密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从思想上和行动上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与公司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是员工履行保密义务的有效保障。定期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事项,明确违约责任。3、由商业公司设置保密协定奖金。在规定时间内,员工按协议履行了保密协议,按要求开展保密工作的,给予一定的奖金报酬。4、不在谈论涉密话题。员工在公司内外非必要的场合,尽量不谈论涉密话题,避免在言谈中有意或无意泄露秘密。5、参加具有商业目的性的宴请。具有商业目的性的宴请尽量不参加,避免因喝酒、情绪激动等行为造成秘密泄露。6、对软硬件设备进行加密管理。对保密工作办公用的计算机,通讯工具,软件app等软硬件设备,进行加密管理,不经授权不得随意交由他人使用,同时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封存,定期移交保密档案管理处。7、不使用盗版软件。涉密计算机,通讯工具尽量不使用盗版软
    2023-06-13
    199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官司未必保护商业秘密
    由于证明责任较重,证据效力有限,商业秘密侵权官司比较难打,而最重要的是,打官司时有可能促使商业秘密完全泄露。在今天举行的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媒体研讨会上,霍根路威律所陈威志律师这样认为,同时,他表示,在中国保护商业秘密不应该完全依靠法律的事后救济,防止泄露才是保护的关键。商业秘密是公众不知晓的核心技术及信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所述,商业秘密就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而技术方法、营销和销售方案、战略与管理模式等等信息都可以归为此类,它们都是一种知识财产,为企业和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中国欧盟知识产权项目组二期(IPR2)组长潘凯络说道,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成长乃至行业发展的核心。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KEA欧洲事务公司创始人菲利普.克恩也这样认为:商业秘密一般是公司最新颖的设计或技术,一个
    2023-06-08
    224人看过
  • 人才流动时对商业秘密如何保护
    一、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聘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合同。利用合同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因为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时,由于用人单位手中有一份与被告签署的保密合同,合同已载明了商业秘密的名称、范围及其他条款,用人单位在诉讼中仅凭合同本身就能够证明被告已经知道特定的信息是原告的商业秘密,并且承诺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从而使用人单位的举证工作变得相对容易,胜诉的可能性随之增大。反之,如果不在合同中对商业秘密保护进行约定,由于《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对商业秘密的定义是概括性的,在案件审理,某一信息是不是商业秘密,用人单位、侵权人和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
    2022-11-17
    6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为了准确地理解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还需要搞清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商业秘密。对于什么是商业秘密,其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目前世界各国立法、理论研究及相关的国际组织均未取得统一的认识。在我国,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9日修改施行的《民事诉讼法》,但该法未揭示商业秘密的内涵。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中,对商业秘密做了司法解释,将商业秘密界定为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包括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秘密。这一司法解释只是明确了商业秘密的范围,尚未揭示这一术语的完整内涵。首次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明确的是1993年9月2日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10条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
    2023-06-08
    339人看过
  • 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框架和界定方法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包括: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2、经营信息包括: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3、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不能仅依据与特定客户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主张该特定客户属于商业秘密。客户基于对员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该员工所在单位进行交易,该员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该员工或者该员工所在的新单位进行交易的,应当认定该员工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应当符合四个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即
    2023-07-06
    218人看过
  • 商业秘密权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广义的知识产权其实是包括商业秘密的。如果要说他和传统知识产权的区别的话,那么1、商业秘密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性”2、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其效力完全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程度。而传统的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点。一、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哪些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藉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
    2023-03-30
    148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侵权法怎么理解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商业秘密的性质尚未统一的结论,有人格权说、信息权说、企业权说、知识产权说等。不论是哪一种学说,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权利却已经是不容置疑。是权利,就有被侵犯的可能,就有保护之必要。权利只有当它被侵犯时,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才具有生命力。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倍增,商业秘密保护的呼声高涨。基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及其各种保护理论的不完善性,采取各种手段来对此进行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我国对商业秘密的规定主要分散在《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是利用民法典进行保护的,有些是利用侵权法进行保护的。从基本原理来说,侵权法理论和民法典理论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理论。但是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国内学者在论述我国
    2023-06-24
    122人看过
  •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泄露的权利
    (1)法院有利管辖权的确定问题往往关系到诉讼成本、诉讼策略、诉讼结果的成败,作为原告,应当予以重视。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法院管辖,可以减少人为干扰,降低诉讼成本,使诉讼顺利进行。原告权利证据证明原告对本案涉及的商业秘密享有权利,可以作为原告提起侵权诉讼。被告侵权的证据,证明被告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损害赔偿的证据,证明原告的实际损失是由被告侵权造成的,做好计算机软件侵权证据的诉前、诉后保全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概念,是指防止自然损失、人为破坏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当事人根据职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主动提出民事诉讼证据预先收集、确定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保护措施。在软件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由于取证困难,原告往往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保全的证据多为自身难以取得的证据,如被告电脑硬盘中的源程序、软件设计文件、被告客户名单信息、财务凭证、发票等,这些是原告胜诉的重要证据材料还有一种
    2023-05-02
    63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我国第一部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出台
    国务院国资委4月30日宣布,经历半年多起草的《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已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部门规章。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确保企业核心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安全,尤其是有效防范\"商业间谍\"具有重要意义。就在该规定发布前一天,力拓胡士泰案也进行了宣判。该案背后凸显的中国商业机密泄密问题引发业内外广泛深思。近年来中国铁矿石谈判频频遭遇挫折,商业泄密是其中重要的原因。我国商业秘密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以美国为例,其在保护商业机密方面有内外严格完善的法律保护网。例如,美国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在1996年通过了《经济间谍法》。该法律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各种财务、商业、科学、技术、信息、计划、汇编、公司设计、操作步骤、程序等都可以构成商业秘密,并且不论是有形或无形。触犯者可处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5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法人团体违法则可处1000万美元以下罚金。专家
    2023-06-08
    25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战略】互联网与商业秘密保护
    互联网与商业秘密保护????本文前面提到,竞争情报和商业秘密保护,对于一个具体的企业而言,是“矛”与“盾”的辩证统一关系。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矛”和“盾”均增添了很大的筹码,使“矛”和“盾”的功能更强大,善于使用互联网,善于分析互联网上的信息,精通情报收集方面的网络技术和网络情报分析方法,可以使“矛”变得更尖锐,“盾”变得更厚实。????(1)互联网与商业秘密获取(竞争情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让我们可更快地获取所需的情报信息。基于互联网信息挖掘,可以为企业提供的国内外竞争情报包括:a.新闻媒体信息:商家的重大举措、最新的政策信息等往往最先由新闻媒体报道,还可以及时获取各种相关媒体对自己及竞争对手的评价;b.政策法规信息:最新的政策法规、行业规范、标准规范等;c.竞争者的信息:竞争者动态、同类产品及相关产品信息、招聘信息、销售额、产品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生产能力、技术力量、
    2023-06-08
    352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界定和特征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相比,有着以下特点: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第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
    2023-02-19
    348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更多>

    #商业秘密保护
    相关咨询
    • 如何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竞业秘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
    • 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的法律种类是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2
      下列属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 1.技术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是一种常见的重要的商业秘密。 2.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也是商业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
    •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包不包括商业秘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8
      广义的知识产权其实是包括商业秘密的。如果要说他和传统知识产权的区别的话,那么是以下两点: 1、商业秘密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性” 2、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其效力完全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程度。而传统的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点。
    • 2022年商业秘密如何保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1.成立商业秘密管理委员会,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与维护。 2.建立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编制保密手册。保密制度、保密手册都应向保密义务人公开,以使其了解到相关的规定。 3.对商业秘密划分级别(诸如:绝密/机密/秘密)。 4.建立秘密资料标签、存档管理及复制、查看、外借制度。 5.建立反泄密机制,建立工业展览审查制度、参观访问团接待制度、门卫保安、电子报警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废品和办公及工业垃圾的
    •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有什么相关的措施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保护措施一方面,企业需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并且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和企业内的员工首先应当加强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在企业和员工的主观上对企业自身的商业秘密要有认同。在法律理论中,商业秘密概念是“主观秘密”和“客观秘密”的统一。如果企业自身在主观上就不认为某些信息是商业秘密,则不可能强调客观上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比如,企业如果将本应当向某些特定客户提供的优惠价格,通过广告的形式公布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