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挪用专项资金罪(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9:22:13 212 人看过

四、预防犯罪对策

无论是审计监督还是法律严惩,都是事后的监督和制裁,无法从源头上遏制专项资金挪用犯罪现象的发生,也无法有效的避免国家财产损失和人民群众利益受损。

鉴于此,在立法上要严厉打击挪用专项资金犯罪的同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要进行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挪用犯罪的事前预防和事中制约,同时,也需要加强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建设。综合考虑这些措施使得有关人员不愿犯、不敢犯、不能犯。

(一)完善立法

犯罪原因的经济学理论是以假设人类有足够的理性面对社会且总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前提的。该观点认为,由于犯罪人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所以才去犯罪。

对于挪用专项资金犯罪的处罚都是按照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条款来进行的,而我国目前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刑罚规定,仅规定了自由刑的处罚,即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没有追究其行政方面的责任,在追赃方面亦无具体的规定;或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也大多数能够被判执行缓刑,而犯罪分子所在原单位并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犯罪分子仍然能够保留其原职位或工作关系,这些都直接削弱了刑罚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

因此,笔者认为,对挪用公款这种利用职权进行的贪利性犯罪,应该完善立法,在现有刑罚基础之上首先附加剥夺政治权力。不仅使其丧失一段时期的人身自由,还要使其丧失担任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职务的权利;其次,增加财产刑。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处以涉案数额数倍的罚款,以提高犯罪分子违法成本;第三,对于会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了对其依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同时要剥夺其以后从事与会计有关的工作的权利。

(二)健全权力监督机制

要规范体制,完善和健全内外部的监督体系,第一要强化领导干部内部平衡制约机制。建立严格的监督程序,在监督与被监督者之间建立一个良性的平衡,对权力行使进行约束、控制和督促,防止权力的滥用,第二要进行社会监督,特别要进行新闻监督、上下级互相监督和公众监督相结合。

尤其要加强舆论监督,要善于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工具,在加强舆论监督力度的同时,提高舆论监督的法制化程度,发挥舆论监督这个被马克思称为“第三权力部门”在揭露和抨击挪用专项资金犯罪等腐败现象方面的作用,达到对有关人员监督的目的。

(三)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

基层的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长期处于基层组织,其人情观念较重,如果忽视对这些人的法治教育,关键时刻他们分不清楚何谓合法,何谓违法,就会导致犯罪。

因此,对基层的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一要加强他们的法治意识,检察机关要与财政部门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定期开展预防犯罪教育,以案说法,抓好警示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使其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二要加强其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培养,各级纪委要注重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其公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三要完善对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培训,使其能够自觉遵守各项财经纪律,防止从违纪走向违法;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物质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诸如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补助,社会保障制度的所有费用全部都要由国家财政来承担;五是建立规范有效的廉政机制,提高法律的预防性,确保法律的警示性以及实行党纪政纪处理的判例化。

(四)完善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

首先,人事部门要加强完善对财务人员的考核任免制度,加大其职务行为的廉洁程度在考评中的评价比例;其次,对于各用款单位的会计人员要从体制上保持其地位的超脱性,发挥其监督作用,明确其监督责任,对于那些未履行、未妥善履行监督职责的会计人员,应当严格依照《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第三,加强对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其道德操守意识。

(五)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目前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中还存在诸多漏洞。俗话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工作,使得专项资金的管理、运作都在阳光下进行。各职能部门在区委区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用款单位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监察部门的横向监督制约作用要充分体现,除了常规检查以外,还要经常性的突击检查基层组织对此类专项资金的运用、管理情况。

(六)加强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德治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

首先,要构筑诚信的道德文化。制度规范和道德文化共同扮演着社会关系调整器的角色,法律制度是道德的低限,道德规范是最高的法律,社会发展的基础是信用。在依法治国的同时,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观念,让公众了解并深刻认识到挪用专项资金的危害,自觉的参与到反挪用专项资金的斗争中,真正做到“道德内省,制度外束”。其次,要不断完善职业道德操守。

任何一种监督都有局限性,法律处罚性的功能也是如此。要从根源上治理和控制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一些指导公务员廉洁自律的明确的规定,使之成为进入某一行业的先决条件和个人的必备品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性犯罪相关文章
  • 挪用专项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挪用专项资金罪也可以叫做挪用资金罪,这是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是与金钱数额有关的。那么,挪用专项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阐述。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但准备日后退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职务上主管、经管或经手单位资金的方便条件,例如单位领导人利用主管财务的职务,出纳员利用保管现金的职务,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利用经手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单位资金,也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所谓挪用单位资
    2023-06-18
    292人看过
  • 挪用专项资金最新处理措施
    挪用专项资金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如下: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专项资金有哪些定性依据挪用专项资金的定性依据,具体如下: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给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或者数额较大的,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02
    287人看过
  • 挪用专项债券资金处理怎样
    一、挪用专项债券资金处理怎样专项资金一般指的是专门用于某一项目的资金,专项资金只能用于规定的用途,是不能用于其他项目的支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
    2024-01-20
    115人看过
  • 专项资金挪用罪的处罚标准有何不同?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专项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具体如下所述: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但准备日后退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职务上主管、经管或经手单位资金的方便条件,例如单位领导人利用主管财务的职务,出纳员利用保管现金的职务,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利用经手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单位资金,也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所谓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适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根据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
    2023-07-06
    230人看过
  • 挪用国家专项资金100万七天如何定罪
    以司法实践来看,挪用公款20万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挪用公款一万元会被判缓刑吗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仅为一万元的,一般不构成犯罪,因此不会被判处刑罚。仅挪用公款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挪用公款四万左右算什么罪挪用公款4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对挪用公款的判刑规定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三、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样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触犯本罪的罪犯
    2023-02-18
    262人看过
  • 挪用专项资金处罚是哪些规定?
    挪用专项资金处罚依据是: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专项资金,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专项资金罪怎么处罚挪用专项资金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或挪用特定款物罪,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挪用特定款物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
    2023-08-10
    438人看过
  • 县财政挪用中央专项资金咋办
    县财政挪用中央专项资金的处理是:1.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
    2024-05-17
    50人看过
  • 政府审批专项资金的挪用程序
    挪用专项款物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公务员挪用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专项款物”,是指在财政收支管理中有特定来源用途的资金和物品,如救灾、抢险、防汛、扶贫、防疫、优抚、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挪用专项资金的定性依据挪用专项资金的定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济、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
    2023-07-17
    439人看过
  • 如何理解挪用资金罪的“挪用”
    挪用就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求个人利益的。一、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范围是什么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但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行为的,依照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在认定该罪的主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类人员。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2023-03-19
    219人看过
  • 公司资金挪用的法律条文解析
    公司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股东挪用公司资金怎么处理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具体处罚方法如下:1、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
    2023-07-01
    107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是不是三类
    法律综合知识
    一、涉及到贪污贿赂犯罪领域的罪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二、渎职犯罪涵盖的范围则较广泛,具体列举如下: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4.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5.枉法追诉、裁判罪;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7.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8.私放在押人员罪;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0.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共计34种罪名。三、此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也不容忽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罪名:1.非法拘禁罪;2.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报复陷害罪;7.破坏选举罪。《刑法》第十三条一切
    2024-05-16
    433人看过
  • “三法”巧审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是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是国家为了发展、扶持某项事业而专门设立的。专项资金反映了国家在一段时期内对经济的调控、扶持政策,一般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比如在1998年用于抗洪救灾、在2003年用于抗击非典以及在2008年用于在汶川地震中抗震救灾以及奥运场馆建设、拉动内需、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等等。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应该是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也就是说,应该监督项目的立项、设计、申报、资金划拨、工程施工、峻工验收等所有环节。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审计,是落实国家政策,促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专项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审计人员也常常发现,目前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一般存在着截留、挤占、挪用、设小金库等问题,往往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资金使用效益不佳、滋生腐败、影响社会安定等严重后果。为了查处违纪行为,预防犯罪,充分发挥审计职责,审计人
    2023-06-07
    414人看过
  • 私营企业贪污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解析
    一、私营企业贪污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解析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1)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2)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1)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2)职位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3)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4)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2023-10-22
    284人看过
  •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如何处理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进行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可按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审计方法1、虚假配套。部分上级专款必须有下级配套,而地方政府财政或下级部门实际上并不真正配套,而采取虚假配套。其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资
    2023-05-02
    12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性犯罪
    相关咨询
    • 挪用专项资金属于犯罪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1、挪用专项资金构成犯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怎么惩罚挪用专项资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6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分析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
    • 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是否算挪用公款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6
      行为人挪用国企资金的,算挪用公款。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挪用专项资金的范围及处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4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