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措施由哪个部门做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7:11:29 124 人看过

1、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其限制出境的决定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2、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决定限制出境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3、国家安全机关对某些外国人或中国公民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时,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一、酒驾取保候审怎么判

(1)取保候审后,一般是6个月左右法院判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4)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6)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对采取保证金保证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

具体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及时告知决定机关。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有关规定,应当根据情况处理,即没收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对没收保证金的,经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限制出境措施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限制出境措施的法律性质具体如下1、限制出境与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了财产保全,顾名思义,财产保全措施是针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做出的,而限制出境措施是针对被申请人做出的,所指向的对象不一样,显而易见,限制出境不属财产保全措施范畴。审判实践中,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做出限制出境的裁定是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关于诉讼保全和其他强制措施中对限制香港、澳门当事人出境做出规定,从该规定可知,该司法解释是将限制出境作为其他强制性措施,与诉讼保全有所区别。2、限制出境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手段。从保障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的目的分析,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与限制出境的目的相同,但二者的区
    2023-06-08
    400人看过
  • 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由哪个部门做出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实施程序: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
    2023-04-30
    492人看过
  • 海北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再推出一项便民利民措施
    为进一步实现“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承诺,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征求到的群众意见,积极改进工作。今日起在全省再推出一项便民利民措施:我省公民申领出入境证件可在各地出入境接待大厅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片信息。为进一步提高出入境证件签发质量,保障我省居民正常出入境,针对过去频繁出现的出入境证件相片质量问题,我局积极创新:一是于2011年4月投资开发了出入境证件照片质量检测系统;二是投资26.65万元为全省8个州、市、地和5个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配发了成套的出入境证件照片采集设备;三是我局于5月5日举办了出入境管理部门证件照片采集技术培训班,对全省13个出入境业务受理点照片技术人员26人进行了照片采集、检测专业技术培训。经过前期的紧张准备和测试。5月23日起,我局在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为出入境申请人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片信息、检测的便民措施。我省公民首次
    2023-05-30
    108人看过
  • 孤儿证明是由哪个部门出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参考法条:《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2023-03-19
    134人看过
  • 申请解除限制出境的措施是如何的
    解除限制出境的程序是:1、当事人的申请限制出境措施的采取,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采取为例外.申请应书面提出,载明申请保全的事项、事实和理由,并以申请人能提供被申请人的护照号码为最佳,申请书应附有相关证据.申请限制出境应交纳申请费,申请费的收取不以案件的标的额为计算依据,宜纳入《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由最高法院确定一统一的收费标准.2、申请人的担保若错误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可能会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因此,当事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供可靠担保,申请人拒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申请.至于担保的方式、数额、是否属可靠担保等,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受理申请的法院审查决定。3、审查法院应对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应符合:被申请人有未了民事案件在身;有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必要性,被申请人有借出境逃避民事责任的可能,如不限制其出境,将导致案件无法顺利
    2023-05-01
    103人看过
  • 遣送出境有没有强制措施
    遣送出境属于强制措施,是行政强制措施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一、拘留算行政强制措施吗不算。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其中不包括拘留:(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二、行政强制措施方式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三、责令召回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之一吗?不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其中不包括责令召回,所以责令召回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限制公
    2023-04-03
    355人看过
  • 政府部门可以出租门面吗?由哪个部门负责?
    房屋出租属于房管局。房管局的职责: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房屋出租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最新私人门面出租合同范本标准版<p>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注册地址/身份证号: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公平
    2023-08-04
    223人看过
  • 支付令由法院哪个部门发出
    支付令,一般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庭发出的。申请支付令的程序劳动法没有规定申请支付令的程序,只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因此,可以理解为劳动者申请支付令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支付令的程序是:1、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考虑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数额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由于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前提是达成了调解协议,因此,劳动者一般只需要提供调解协议书就可以。2、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调解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因此,劳动者可以按照这一条确定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法院,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
    2023-06-13
    270人看过
  • 阻止出境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阻止出境是行政强制措施吗阻止出境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什么情况下会限制出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中国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出境的措施。一是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二是人民法院可作出限制出境协助执行通知,责令当事人不准出境,并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注明不准出境的原因;三是人民法院未能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吊销其证件,或请公安机关宣布作废;四是对未持有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在
    2023-05-24
    81人看过
  • 驱逐出境的措施有哪些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的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我国政府承担。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执行机关应当事先与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联系,通报被强制出境的人员的情况,抵达口岸时间、交通工具班次、出境乘用的航班号、车次、时间,以及其他与协助执行有关的事项。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从边境通道出境的,要监
    2023-06-20
    486人看过
  • 税收强制措施文书谁做出
    税收强制措施文书是有税务机关作出的。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两种:一是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一、税收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1、一般程序第一,责令限期缴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规定的期限未缴纳或解缴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第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责令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审查批准,可执行强制措施。第三,实施前述两项措施扣缴或抵缴税款、滞纳金。在强制执行措施中,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等行为具有连续性,即扣押、查封后,不再给纳税人自动履行纳税义务的时间,税务机关可直接拍卖或者变卖,以其所得抵缴税款。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实
    2023-03-02
    220人看过
  • 公安部推出8项出入境便民措施,2月1日实施
    公安部集中推出“家门口”办证等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下月1日起实施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近推出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这8项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曲*海介绍,这8项便利措施与前期推出的便利措施相比,手续更简、惠及人群更广、便利程度更高,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更多的人可在“家门口”办证。1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户籍所在地向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解读】新措施实施后,各地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部分因私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此外,考虑到涉港澳台部分
    2023-05-29
    323人看过
  • 出入境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出入境管理处紧密结合当前公安出入境中心工作,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便民措施,主动邀请**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等新闻媒体对便民举措进行了跟踪报道,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公安出入境,有效提升窗口民警的良好服务形象。为方便群众申办出入境证件,提高受理审批工作效率,4月1日起,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统一启用全新简化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该表系现行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三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的简化合并,不仅方便申请人填写,而且减少民警录入内容,能够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实现“便民利警”的工作目标。为确保新申请表如期顺利启用新申请表,出入境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对证件受理审批系统、档案保存、证件递送等系列工作进行了整合。同时,出入境管理处与邮政速递部门协调,优化出入境证件特快
    2023-05-10
    478人看过
  • 罚金刑由哪个部门执行,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罚金刑由哪个部门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解(2000)4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刑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罚金刑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已无异议。但究竟由人民法院何部门执行却不统一,有的法院由执行局执行,有的由刑庭执行,有的由法警队执行,有的抽调各庭室的去突击执行。笔者认为,罚金刑由执行局执行较为妥当。首先,人民法院有内部分工,就应当各司其职,充分体现审执分离的原则,涉及执行的事项应由执行局负责;其,执行局在执行条件及实际操作方面均具有法院其他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有利于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资源和统一调度执行力量。但终究罚金刑由执行局执行无法律上的依据,故有必要对此予以立法加以明确,或者因这是法院内部的分工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有关司法解释。二、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均规定对罚金刑予以“强制追缴”,但如何强制追缴,
    2023-03-02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限制出境措施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1、限制出境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为保证民事案件的顺利审理和将来有效裁判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得离境的一种保全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已入境的外国人或华侨、港澳同胞,以及需要出境的中国公民,可凭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出境,不需再办理签证,但两法也规定了上述人员不得出境的条件。
    • 限制外国人出境都有哪些措施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08
      1、是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 2、是人民法院可作出限制出境协助执行通知,责令当事人不准出境,并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注明不准出境的原因; 3、是人民法院未能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吊销其证件,或请公安机关宣布作废; 4、是对未持有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在限制出境期限内不予批准通报备案对象
    • 限制外国人限制出境的措施有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4
      1、是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 2、是人民法院可作出限制出境协助执行通知,责令当事人不准出境,并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注明不准出境的原因; 3、是人民法院未能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吊销其证件,或请公安机关宣布作废; 4、是对未持有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在限制出境期限内不予批准通报备案对象
    • 停业整顿由谁做出,行政强制措施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3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此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应由什么部门做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首先,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需由有关行政部门负责。在我国,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行政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从事工伤保险具体事务管理的单位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条例将工伤认定的权力授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不是经办机构。有关个人或者所在单位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