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理土地纠纷该如何进行调解
调解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2.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决土地争议的准绳,双方都要遵守;
3..事求是地解决;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土地争议涉及到有关各方的,要主动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意见,取得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妥善解决问题。
当前社会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越来越多,已经严重影响农民的邻里关系、农民自身利益,并且非常不利于农村社会发展,有时就因为一点点小问题,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这都是我们不想看到的结果。因此,当农民朋友遇到土地纠纷问题时,作为农民朋友自己、邻居、村长、政府官员,都要做好土地纠纷调解,维护自身权益,拿起法律的武器,让生活越来越好。
二、打土地官司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土地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也非常多,依据土地纠纷类型,最有利的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征收补偿协议、土地承包合同等。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2.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2)争议的主要事实;
(3)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3.查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2)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和要求;
(3)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依据;
(4)拟定的处理结论。
三、土地纠纷特征是什么
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3.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4.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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