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不论死亡、户籍迁出或新生人口、婚嫁迁入等任何原因,造成承包农户家庭部分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其家庭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应按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确定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得因其家庭人口增减调整其家庭承包地面积。
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的婚嫁女,嫁入地向其分配了承包地的,嫁出地村组可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嫁入地村组应依法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嫁入地未向其分配了承包地的,嫁出地村组应依法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实践中,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都是支付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而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一块,分配给村民,后再统一调整本村(组)农业承包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土地共有人应共同享有,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就应由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参与分配,这与法律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性质是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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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收土地不愿按土地确权书上的面积算,要按92年分地的面积算合法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4不合法!国家土地确权,只是对现有承包土地确权,并不是让重新发包土地,这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拒绝,并向上级土地管理机关举报。法律链接:《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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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孩子和媳妇能分割婆家的土地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按照理论或者道理都推不出可以分。首先,土地是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妻子和孩子没有权利分。其次,土地现在都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现在都是只有农村有地,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妻子是后来嫁过来,孩子是后来出生。如果是在土地承包调整时期,也许有可能分到。如果赶不上,都是不可能有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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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鱼塘征收面积是按水面面积征收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1土地征收的鱼塘征收面积是按水面面积征收的,但是这只针对于放养鱼类的鱼塘,如果是租赁的鱼塘,那么就不应当按照水面面积计算被征收鱼塘的面积,征收鱼塘的土地征收机构应当赔偿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即鱼塘里的鱼苗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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