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与债务概括性转让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0:15:42 308 人看过

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权利义务概括地移转给第三人,如企业的整体变卖。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土地转包与转让区别有哪些

1、土地转包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土地转让原承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终止;土地转包须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土地转让无需再报发包方备案;土地转包不必经发包方同意,土地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七条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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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关系构成不同。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承租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转租合同;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自己与出租人的本租合同解除,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出租人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 2、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条件不同。转租中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本租
    • 土地性质中转包和转让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1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 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
    • 债务转移与债务转让是一个概念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债务是债务人的一项权利,也是义务,债务的转移就意味着还债责任的转移。如果受转移一方没有履行该义务的能力或者根本没有行为能力,那么,债务的转移将会造成债权人的巨大损失。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借此逃避债务,或者对债权人进行诈骗。 为了避免这种情形,我国法律对债务的转移作了以下制约: (一)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同意。正因为债务的转让关系到债权人是否能收回欠款,因此,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时候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