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04:03 243 人看过

一、融资租赁开始日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一是租赁开始日租赁债权的确认。由于在融资租赁下,出租人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将租赁资产的使用权长期转让给了承租人,并以此获取租金,因此,出租人的租赁资产在租赁开始日实际上就变成了收取租金的债权。出租人应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其会计处理为: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应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抵减项目列示)。二是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和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相类似,通常也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在初始直接费用发生时,应确认为当期费用。其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二、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一是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在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在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其会计处理为: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时,按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每期采用合理方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二是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下发生的或有租金,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三是租金逾期未能收回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出租人应停止确认租金中所含的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冲回,转作表外核算。在实际收到租金时,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这一规定既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也有利于出租人加强对租金回收的管理,及时催收租金,提高租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中的债权,出租人应当定期根据承租人的财务及经营管理情况,以及租金的逾期期限等因素,分析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合理计提坏账准备。由于逾期租金所含融资收入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停止确认,因此,出租人只须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在金额上等于本金的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以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部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出租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其会计处理为:根据有关规定合理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五是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应定期对未担保余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发生减少,应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租赁投资净额是指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如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在原先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未担保余值增加时,则不作任何调整。

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时,对前期已确认的融资收入不作追溯调整,只对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的当期和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应确认的融资收入。其会计处理为:期末,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同时,将由此所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如果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按未担保余值恢复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由此所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增加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融资租赁期满时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收回租赁资产,通常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还的租赁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还的租赁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等科目。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还的租赁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4)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不存在。此时,出租人无需作会计处理,只需作相应的备查登记。

第二种情况是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出租人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可能继续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假定不存在租金逾期的情况)等。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其会计处理同上述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留购租赁资产。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出租人按收到的承租人支付的购买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如果还存在未担保余值,还应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企业所得税会计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业务所得税如何处理。会计处理方面,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可归属于租赁项目,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税收处理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算租赁合同的签订过程;租赁合同未约定支付总额的,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可以看出,税法没有考虑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而是以实际付款额作为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2。在会计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融资费用。在税收方面,《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要求,会计确认的长期应付账
    2023-05-08
    85人看过
  • 新准则下如何处理融资租赁会计问题
    关于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均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征收增值税,但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物所有权不转移给承租人的,征收营业税,但不征收增值税。以下举例说明出租人在未取得融资租赁权的情况下进行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2007年11月,**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购买一套设备,以租赁方式租赁给B公司。根据租赁合同,设备将于2008年1月1日交付B企业。租期五年,每年年底租金35100元。2008年1月1日,设备运抵B企业,公允价值10万
    2023-05-02
    15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新规
    融资租赁主要有以下新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35条等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重要的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及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等。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风险1、转变经营观念,调整发展方向,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的行业优势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与国外融资租赁业最主要的差距还是观念的落后,尚处于简单融资租赁的认识水平。因此融资租赁公司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创新观念,调整融资租赁发展方向。1999年8月10日在河北秦皇岛召开的融资租赁研讨会,提出了中国融资租赁行业要转变经营观念,从简单融资租赁转型,认识到今后将由买方租赁向卖方租赁转移、由融资为主向推销为主转移、由放任型经营向可控型经营转移的发展方向。这是一大进步,但须切实加以落实。融资租赁经过50年的发展,已从单一的融通功能拓展到集融资、促销、促进投资和资产管理功能为一身的综合性
    2023-07-28
    140人看过
  • 融资租赁出租人能否申请破产
    企业融资租赁后,企业无法支付融资租赁的租金,并且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出租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一、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谁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1、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的;2、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3、承
    2023-03-01
    261人看过
  • 承租人如何办理融资租赁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账面原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以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较小的,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此时,“小比例”通常是指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总额低于承租人总资产的30%(含30%)。在这种情况下,在确定融资租赁资产和长期应付金额时,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此时,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承租人在知道出租人的隐含利率的情况下,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在租赁开始日反映在出租人账户上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以出租人的隐性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按租赁合同约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既得不到租赁合同约定的利率,也得不到租赁合同约定的利率的,折
    2023-05-07
    360人看过
  •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账务处理
    一、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账务处理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融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时,资产的所有权和与其相关的风险都没有转移,相关折旧也由贵公司扣除。实质上属于以等额还款方式向融资公司贷款。贵公司的会计处理可适当简化,二、分录示范租赁开始日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支付租金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贷:累计折旧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满时
    2023-05-30
    15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
    承租方即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双方是属于租赁合同关系。一、房屋租赁权是物权吗1、根据法学界对租赁权下的定义,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2、房屋租赁存在的基础前提是租赁合同,在民事法律上,合同一般是债权的象征,因为合同的基础关系就是债权的债务关系,只不过债权债务不是狭义的“债”。3、租赁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请求权,请求出租人保持租赁物处于适租状态的权利;其二是占有租赁物,并予以使用收益的权利。4、虽然房屋租赁看似是与物有关,但是物权调整的主要是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房屋租赁无论是在物的归属还是利用上都不存在实际争议,因为租赁是房东把使用权出租给
    2023-03-14
    82人看过
  • 承租人或出租人有权取消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3、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民法典什么情形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民法典》中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当事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都愿意解除合同的,即可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第七百五十五条融资租
    2023-07-06
    179人看过
  • 解析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和出租人的职责差异
    融资租赁公司不是银行,所以资金来源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外部融资。而承租人是因为资金的需求向租赁公司需求资金帮助,租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直租就是租赁公司用自己或者银行的钱帮承租人买设备,承租人是没有实际拿到起钱的;回租业务是租赁公司通过自己或者银行的钱把承租人的设备买来再租给承租人用,承租人是实际拿到钱了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和出租人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受让人从出租人(原所有人)处购买了租赁物而成为租赁物的新所有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让人必须承受原所有人的出租人地位,承受原所有人在租赁物让与前所订立的租赁合同,与承租人产生法定继承性的租赁关系。一般而言,受让人在受让租赁物时即享受以下权利:租金请求权。此租金请求权以受让人受让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承租人并未交付剩余租期租金为前提。返还租赁物的请求。租赁关系结束后,承租人要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买卖不破租赁的租金已经缴纳了的话是可以向新房东协
    2023-07-17
    9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承担出租物的什么责任
    根据传统的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对租赁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以使租赁物处于适于使用状态。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通常订有对出租人瑕疵担保免责特约条款,即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是,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出租人仍不能免除其瑕疵担保责任,即使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也是无效的:1、由出租人选择决定租赁物的种类、规格、型号以及出卖人的,出租人不能免责。但出租人只是向承租人介绍、推荐而由承租人自己作出选择决定的情形,不在其内。2、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而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进行干预。3、出租人明知租赁物有瑕疵而不告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有瑕疵,依诚信原则不能免责。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什么权利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
    2023-07-23
    47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的会计处理分为几个步骤
    会计确认一个公司的会计确认是一个资产、负债,租赁项目的营业收入和费用正式列入或列入公司的具体财务报表。包括文字和数字对项目的描述,其金额包含在总报表中,在通过租赁金融资产进行再融资的过程中,需要对资产的出售和融资进行财务判断,从而进行不同的会计确认。判断资产证券化交易是卖出还是融资有两种方式,即“风险与报酬分析”和“金融综合分析”1.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如果采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如果**公司在资产转让后仍实质上保留了所转让资产的全部利益和风险,则该转让交易应视为担保融资,该金融资产应继续确认为发起人的负债;**公司转让相关资产的,该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全部转移,则出售交易性资产,募集资金作为资产转让收益,同时确认相关损益2.财务构成分析法如果采用财务构成分析法进行分析,因转移交易而重新确认或终止确认已确认金融资产,取决于**公司的销售意图,即资产交易是否可视为销售,取决于其控制权是否已从转让方
    2023-05-07
    300人看过
  • 出租人违约融资租赁合同的解决方法
    在租赁物未交付、交付迟延或租赁物与合同不符时,对于出租人,承租人有权:1、拒收租赁物,除非出租人已提供了符合合同规定的租赁物对其违约做出补救;2、终止租赁合同,并有权收回预付的任何租金及款项(但应减去承租人从租赁物上获得的利益和合理金额);3、提留根据租赁合同应付的租金,直到出租人对其违约做出补救,提供符合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物或者承租人丧失了拒收租赁物的权利;4、融资租赁合同一般约定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是,当出租人选择供货商时,此责任不能免除;当出租人明知租赁物有瑕疵时,不能免除;当出租人与供货商不可分时,如系其子公司、分公司等,亦不可免除,而应视为根本违约行为,承租人有权拒收租赁物并解除合同。当然,承租人仍保留其对抗供应商的权利。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最新范文<p>甲方(出租方)        &n
    2023-07-09
    186人看过
  • 哪些情形会导致融资租赁的转租赁
    一般情况下,转租赁出现的原因有如下几种:(1)转租人拥有客户资源,而原始出租人拥有充足的资金,转租人过原始出租人实现融资,而原始出租人通过为转租人提供资金参与融资租赁,从而扩大其国内外市场。(2)一些大型出租人为实现其国际化战略,拓展海外租赁市场,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在发展租赁业务过程中,母公司作为原始出租人为外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子公司作为转租人在其所在国开展租赁业务。(3)在原始出租人认为其客户的信用等级相对较低时,为了控制其投资风险,会寻找另外一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公司作为转租人参与租赁交易,将转租人作为原始出租人的直接债务人,在某种程度上发挥眷担保人的作用。(4)对于一些拥有充分的资金或资源优势,却不具备租赁技能或赁许可的企业,也可以通过选择专业的转租赁人来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2023-04-26
    48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以及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与租赁合同相比较,融资租赁合同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第二,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有:1.选择租赁物和
    2023-04-30
    472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会计处理
    相关咨询
    • 融资租赁出租人倒闭怎么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破产,所出租的标的属于债务人财产,需纳入到破产企业进行处置。 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破产的,租赁物的归属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来确定:若租赁双方约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归承租人所有的,则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若租赁双方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无法定的权属变更事由的,则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该租赁物属于出租人破产财产。 风险提示:融资租赁纠纷的注意事
    • 融资租赁出租人破产后出租标的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2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破产,所出租的标的属于债务人财产,需纳入到破产企业进行处置。 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破产的,租赁物的归属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来确定:若租赁双方约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归承租人所有的,则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若租赁双方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无法定的权属变更事由的,则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该租赁物属于出租人破产财产。 风险提示:融资租赁纠纷的注意事
    • 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而对于融资租赁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承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当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孰低+初始直接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银
    • 融资租赁租赁期满该如何处理租赁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在融资租赁中,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一般可以有三种选择权:留购、续租或退租。留购是指租期届满,承租人在付清应付的租金后,只要向出租人支付一笔双方商定的设备钱值,即可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续租是指租期届满,承租人与出租人更新合同,继续承租租赁物,承租人按新合同支付租金;或者承租人未退回租赁物,出租人同意合继续有效至承租人退回租赁物或者留购租赁物,承租人按原合同支付租金,直至合同终止。退租是指租期届满,承
    • 融资租赁出租人破产能否转租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2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破产,所出租的标的属于债务人财产,需纳入到破产企业进行处置。 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破产的,租赁物的归属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来确定:若租赁双方约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归承租人所有的,则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若租赁双方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无法定的权属变更事由的,则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该租赁物属于出租人破产财产。 风险提示:融资租赁纠纷的注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