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根据《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
办案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其行为的情节和后果,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明知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
3、不按照规定向当事人出具有关法律文书的;
4、提取涉案财物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向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移交涉案财物的;
5、擅自处置涉案财物的;
6、依法应当将有关财物返还当事人而拒不返还,或者向当事人及其家属等索取费用的;
7、因故意或者过失,致使涉案财物损毁、灭失的;
8、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案件审批人、审核人对于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被警察带走的物品,如果不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凭借警察出具的凭条来到公安机关领取物品,如果涉嫌违法的警察就会对物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果警察涉嫌私吞物品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要求退还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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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会把扣押的物品扣押多久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9例如刑事案件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的,对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扣押 行政案件,扣押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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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应履行哪些扣押手续?扣押期限多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2、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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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被扣押的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2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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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扣押物品相关规定内容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3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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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物品如何规定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3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