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9:01:18 266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特殊要求是指:

(一)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因保密需要而设定的资格要求;

(四)因行业管理的特殊性而设定的资格要求。

凡属行业特性和部门特性的产品和项目,应提供法定权力部门的规定文件。

第四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要

求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的,采购人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依据,要求供应商提供

业绩情况的,采购人应作理由阐述,且符合业绩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三家以上。

第五条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人资格

审查时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设定与采购项目规模不相适应或者过高的企业资质、或以某一企业或某一品牌的

标准作为资质要求;

(二)以垫资承包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三)要求必须在一个区域或一个部门有业绩或者以获得本地区、本部门奖项等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四)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提出歧视性条件;

(五)在同一采购项目中采用不同的审查标准;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

第六条采购人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

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明确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方法和

程序,资格审查的时间可在评标前或评标后,但不能把资格审查作为购买标书的依据。资

格审查的地点,除有设备及重要仪器限制外,应在政府采购中心或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

进行。资格审查的方法由采购人制定,其中应包括详细具体的资格审查评分标准和判断原

则。

第七条资格审查的程序应公开、透明,采购人因项目特殊要求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格

审查的,在招标公告发出的同时,应将特殊要求及法律依据、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方

法和程序,特别是资格审查的评分标准、判断原则等予以公告。

第八条资格审查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设置资格的依据;

(四)资格审查的时间期限、地点;

(五)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

(六)资格审查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九条资格审查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

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资格审查小组的专家

应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在审查工作结束前应当保密。

第十条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

业道德,对所提出的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完成审查工作。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由资格审查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其内容应包括:

(一)资格审查工作简介;

(二)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理由及相关证明;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四)资格审查记录表等附件。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应在原登载资格审查公告的媒体上对审查结果进行

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府采购供应商相关文章
  • 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加四川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向被质疑人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依法进行处理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办法所称被质疑人是指受到供应商书面质疑的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第三条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第四条被质疑人处理质疑,应当坚持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第二章质疑的提出与受理第五条供应
    2023-04-24
    342人看过
  • 湖北十堰市精细化管理助政府采购规模增长30%
    湖北省十堰市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扩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稳步推进批量集中采购,2013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6.52亿元,同比增长30.45%,节约资金3.89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2.76%。据了解,十堰市通过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去年尝试把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其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放心保)的成功试水为该市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据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分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险,采用公开招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运行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项措施大大减轻了城乡居民患大病的医疗负担,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此外,采购办通过了解单位的采购需求,针对零散采购物品的具体特点,研究不同级次预算单位同类货物打包招标的采购模式,采取
    2023-04-24
    183人看过
  • 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的通知
    为方便广大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简化手续,经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与昆明市公证处协商,决定于2003年11月17日起对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资格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遵循自愿原则,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登记。报名登记的供应商经审验符合法律规定的,由采购办发给《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作为参加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的凭证之一。二、参加登记并持有《登记证》不作为供应商参与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的必要条件,没有参加登记的供应商仍然可以参与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活动,但持有《登记证》的供应商在参与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活动中凭证可享受以下便利:1、除特殊情况外,在登记期内参与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活动不再进行资格预审和初审(注);2、一般情况下参与邀请招标
    2023-04-24
    198人看过
  • 政府采购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主要是依据根据项目特点及法律规定确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范围规定采购方式有哪些?政府采购法范围规定采购方式有哪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中心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其适用条件是: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
    2023-07-21
    87人看过
  • 宿迁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出台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让诚信唱引招标采购市场主旋律。17条准绳丈量诚信对参加宿迁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报名无故不投标、扰乱开评标现场秩序、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与其他当事人恶意串通、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未按合同要求履约、拒绝监督检查或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虚假恶意质疑投诉、向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等17种不诚信行为,根据情节严重和影响大小,分别扣除3分、10分和15分诚信分。对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被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公示,规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诚信等级低于二级(含)的供应商不得作为协议供货商。部门联动考评等级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财政局、监察局联手互动,激励供应商诚信经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供应商诚信资料,建立诚信档案,对不诚信行为及时登记在案;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诚信档案记录、
    2023-04-24
    382人看过
  • 湖南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2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8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主管预算单位要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是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二
    2023-03-22
    226人看过
  • 湖北省黄石市政府采购委托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黄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发布日期:2003-1-1执行日期:2003-1-1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地进行,对列入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黄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将根据黄石市政府采购计划委托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条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必须经黄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认定。第三条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须经黄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才能从事采购活动,但不得再委托,也不得自行与部门(单位)联系委托采购事宜。第四条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必须认真按委托项目内容及要求,依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办法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报市政府采购办批准,7个工作日内答复方能实施,并按规定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布投标邀请函。第五条招标信息必须在市政府采购办指定的相关报刊、信息网络或
    2023-04-24
    345人看过
  • 政府采购,谁对供应商履约验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确定了供应商后,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供应商履约能力进行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哪些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具体如下:(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
    2024-04-02
    140人看过
  • 政府采购平台怎么加入供应商
    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无违法记录声明、其他条件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平台的供应商申请流程和要求 政府采购平台的供应商申请流程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供应商需要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如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接下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在完成资料提交后,供应商需要等待平台审核
    2024-01-05
    243人看过
  • 如何评估政府采购供应商绩效
    通过供应商绩效考核,制造企业可以实现以下目标:获得持续的绩效改进,包括成本、质量、交货、服务及技术合作等方面的改善;鼓励供应商检查内部运作,不断改善企业本身的流程;不断与供应商进行信息交流,建立共享机制,实现双赢的供应关系。那么,制造企业应如何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呢?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五个步骤。步骤一:确定考核主策略划分考核层次一般的做法,是划分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或半年考核)的标准和所涉及的供应商。月度考核一般针对核心供应商及重要供应商,考核的要素以质量和交货期为主。季度考核针对大部分供应商,考核的要素主要是质量、交货期和成本。年度考核(或半年考核)一般针对所有供应商,考核的要素包括质量、交货期、成本、服务和技术合作等。进行分层次考核的目的在于抓住重点:对核心供应商进行关键指标的高频次评估,以保证能够尽早发现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对于大部分供应商则主要通过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来不断
    2023-06-13
    69人看过
  •  专家评审政府采购的资格要求
    评审专家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并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技术职称、需要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相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变更相关信息。评审专家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并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技术职称、需要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相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变更相关信息。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定义是什么?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三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良好职业道德、能够熟练掌握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审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这些专家由财政部门统一认定,统一公布,统一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职责是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审政府采购项目,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2023-08-29
    499人看过
  •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加四川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向被质疑人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依法进行处理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办法所称被质疑人是指受到供应商书面
    2023-07-16
    276人看过
  • 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在政府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中应当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那些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
    2023-06-13
    218人看过
  • 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要具备相应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有哪些情形1、采购方式变更情形实践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可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2023-04-17
    280人看过
换一批
#政府采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 更多>

    • 采购人可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 政府采购和供应商有质保金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2
      需要的是,质量保证金的收取方法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其比例一般为标的预算金额的2%以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质量保证金例的质量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以参考。不是硬性规定,一般是5%,也有10%没见过10%以上的。
    • 如何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1
      财政部门在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业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有什么合作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