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况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2:14:09 56 人看过

工程质量事故主要原因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诸如不作可行性研究,即搞项目建设;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无图施工、盲目蛮干等均可能造成严重事故。

(2)工程地质勘察存在的问题:诸如不认真进行地质勘察,随便确定地基承载力;勘测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地质勘察深度不足,没有查清较深层有无软弱层、墓穴、空洞;地质勘察不详细、不准确,导致基础设计错误等。

(3)设计计算存在的问题:诸如结构方案不正确;结构设计与实际受力情况不符;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漏算或少算;结构内力计算错误、组合错误;不按规范规定验算结构稳定性;违反结构构造的规定,以及计算中的错误等。

(4)建筑材料、制品质量低劣:诸如结构材料物理性能不良,化学性能不合格,水泥标号不足,安定性不合格,钢筋强度低,塑性差,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防水、保温、隔热、装饰等材料质量不良;构件质量不合格。

(5)建筑物使用不当:诸如不经核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层;任意改变用途,加大设备荷载;在结构构件随意开洞、割筋、留槽;不清除楼面积渣,不进行必要的维保等。

(6)科研方面存在问题或技术难点未妥善解决,就急于用在工程上:如较低温度下,混凝土滑模施工时,如何保证承杆稳定问题;又如升板工程中,如何防止群柱失稳。对钢材的脆断及进口钢材性能研究不够;对某些特种结构受力分析不当,均可能导致事故。

(7)施工中忽视结构理论:诸如不懂土力学原理,造成不应发生的塌方或建筑物移位、沉陷、开裂;不能正确区别预制构件在使用和施工过程中的受力特点;忽视砌体施工的稳定性;对装配式结构施工中各阶段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认识不足;施工荷载不控制,造成严重超载;不验算悬挑结构在施工中的稳定性;模板与支架,以及脚手架设置不当;混凝土结构中,任意改预制为现浇,造成传力途径或内力受力性质的改变等。

(8)施工工艺不当:诸如土方开挖出现流砂时,无正确的治理措施;打桩或其他分部分项施工顺序不当,相邻建筑施工顺序错误;砌体工程组砌方法不当,通缝、重缝多;混凝土浇筑成型方法错误,形成孔洞或冷缝;混凝土拆模时间过早,导致裂缝和局部垮塌。

(9)施工组织管理不善:诸如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施工规范操作;对进场材料与制品不按规定检查验收;缺乏称职的施工技术人员;没有建立和建全各级技术责任制度;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不作隐蔽验收或其他中间验收;土建与安装配合差;总包与分包多行其事,出了事故,匆忙处理,甚至掩盖隐瞒。

(10)灾害事故:如地震、大风、大雪、火灾、爆炸、水灾等引起整体失稳倒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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