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计划生育处分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8:04:59 275 人看过

一、违反计划生育处分规则

(一)根据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因计划生育政策各省略有不同,因此,各省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超生罚款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和倍数来确定。具体看你所在省的规定。(一)重庆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公务员超生处分规定》提到公务员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违法生育两个或者多个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属于未婚生育一个子女的,给予警告处分;未婚生育两个或多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河南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1982年6月15日以后,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及以上子女,隐瞒至今尚未处理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不得推荐为有关人选。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党员,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处分。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严格依法处理。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作用是什么

生育保险基金的作用主要是保障参保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服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水平受国家经济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目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生育保险提倡以保障基本为主。也就是根据现有的经济条件,保障生育职工的基本生活和一般的医疗消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将逐步扩大和提高。目前,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参保企业的职工都能按照国家律、法规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达到了保护妇女和婴儿身体健康的目的。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部分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倒闭或破产,无法保证生育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有关待遇,建立生育保险基金就可以起到调节社会福利整体相对平衡,保护弱者的作用,使生育职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待遇。

三、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一)申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女职工,可向省社保局医疗保险部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1.已参加省属单位生育保险;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怀孕。

(二)申领程序:

1.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2.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四)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将打印《生育待遇核定表》给单位和申请人。

(五)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疗保险部领取《生育待遇核定表》。

(六)待遇核定后的第二个月10日前,省社保局一次性将核准后的生育待遇拨到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七)单位或个人如果对省社保局核定的生育待遇有疑问,应在15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确实有误的,应申请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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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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