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哪些因素有关?
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养老金的构成很好地体现了社会保险“公平和效率”相结合的原则,说它“公平”,是因为无论你何时退休,退休前职务、工资水平如何,都享受人人平等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职工退休前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而效率则体现在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影响这两部分养老金的主要因素就是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水平的高低。每月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你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会越高。
特别是要注意的是条例虽然规定缴费年限必须满十五年(中人“满十年”)才能享受长期养老待遇,但这“十五年”的规定只是可以享受长期待遇的条件之一,并不是说缴够十五年就不必再参保,职工应该按照实际工作年限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提高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二、如何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了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挂钩的机制,通俗来讲,就是“待遇跟着缴费走”,在职时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其养老金水平相对也较高。因此,为保证退休时有更好的生活保障,在职时就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同时,为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我省规定,每年度基本养老金要依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及职工缴费工资的增长而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另外,在我国,养老保险是多渠道、多层次的,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外,国家还鼓励利用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家庭互助养老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充。对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等因素,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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