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找一下部门:
1、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又或者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处理;
2、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受侵害的一方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3、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等。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找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又或者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处理,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受侵害的一方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律师代理
处理宅基地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明确规定,在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获得了宅基地以后,都是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宅基地问题找哪个部门解决
42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6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24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7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31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357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
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8一、农村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
-
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去找哪个部门解决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31、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找到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又或者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双方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的话,第一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处理,要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由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解处理,要是调解还是无果的话,受侵害的一方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
请问农村宅基地纠纷该找哪个部门解决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2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宅基地问题找哪个部门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