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房屋买卖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1:10:53 360 人看过

房屋买卖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

2、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件。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房屋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农村房屋买卖应符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有: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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