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侦查羁押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21:10:12 475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

二、侦查羁押期限延长的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上述四类案件中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以到达7个月。

三、刑事诉讼庭审程序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

4、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5、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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