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8:42:48 259 人看过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第十条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产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产还须提交《房产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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