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集体协商纳入法治轨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53:53 91 人看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工会组织应当着眼更好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依法用好集体协商这一工会维权的重要手段。

集体协商法治化的进展和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集体协商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逐步完善和发挥作用,与这项制度的法治化进程息息相关。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特别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完善,使得集体协商法治化进程也在不断加速,取得了明显进展。

1992年,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随后,1994年国家颁布了《劳动法》。作为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劳动法》确立了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各项基本制度,其中之一就是集体协商制度,这标志着集体协商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集体协商法治化进程正式起步。2001年,修订后的《工会法》颁布实施,该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从法律上更加明确了工会是代表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的法定主体。2007年,《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在特别规定一章中用一节的篇幅,从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议生效等方面对集体协商制度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特别是在法律层面首次明确规定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丰富了集体协商形式,这是迄今为止法律对集体协商制度作出的相对全面系统的规定。同时,国家劳动行政部门也制定了《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规范集体协商制度的部颁规章,28个省(区、市)出台了集体协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11个省(区、市)颁布了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这些法律规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初步形成了规范集体协商的法律体系,在我国确立了集体协商制度、明确了集体协商主体、规范了集体协商程序、完善了集体协商效力,使得集体协商能够基本沿着法治化的轨道有序运行。

虽然集体协商制度已经在我国初步建立并且其建设和实施取得一定程度的进展,但是,客观而言,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效果还不够理想。这归根到底意味着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权威并没有有效树立起来。换言之,就是通过集体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并没有真正发挥基础性作用,没有成为劳动关系双方的一种习惯,没有成为劳动关系双方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究其根源,是因为集体协商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其建立和实施还存在各种问题或不足之处,影响了集体协商制度的权威,使得其应有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实现集体协商法治化需要不懈努力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实施,集体协商法治化进程必将进一步提速。但是,集体协商法治化进程注定需要一个过程,它既需要制度规则的逐步完善,又需要实践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需要集体协商理念的深入人心和广泛的社会认同,成为劳动关系双方化解矛盾的一种习惯。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集体协商法律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还特别需要工会将其作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核心手段,摆上重要工作位置,为推动集体协商实践的广泛深入开展付出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制定科学合理的集体协商法,解决集体协商规则不完善的问题。推动集体协商法治化进程的首要前提是早日将集体协商法提上全国人大立法日程,通过立法着重解决开展集体协商应当成为企业方法定义务、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的细化规定、协调劳动关系各方在开展集体协商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以及对企业方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集体协商的制约手段等问题,不断增强集体协商制度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强制约束力。同时,应当积极推动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加快集体协商地方立法工作进程,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原则框架下,作出相应的细化规定,特别是应当把一些地方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的方式规范起来,从而形成上下衔接、相互配合、科学严谨的集体协商法律体系。

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解决实践不够深入的问题。再完善的法律,如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因此,各级政府作为执法主体,应当切实担负起监督集体协商法律法规实施的法定责任,督促劳动关系双方依法开展集体协商、依法通过集体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并对违反集体协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尽最大努力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争议调处妥善合理、监督指导全面到位,使劳动关系双方能够依法顺利开展集体协商。各级工会作为推动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主体,应当按照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要求,着眼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依法依规开展集体协商,通过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的实际成效赢得职工的信赖和支持。各级雇主组织作为开展集体协商的参与主体,应当主动引导企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切实将集体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到位。

有效凝聚社会各方共识,解决涉事各方对其认同度低的问题。集体协商法治化,归根到底就是要让集体协商成为企业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一种习惯。为此,应当大力倡导用集体协商的办法来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平衡利益、实现双赢,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集体协商制度的认知度、认可度,特别是注重用事实和典型说话,通过发挥集体协商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扩散开展集体协商制度对于企业发展、社会和谐的有益作用,使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充分认识到,集体协商制度的确是职工受益、企业得利并且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制度,进而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推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和实施的共识度,真正让集体协商成为劳动关系双方自发自愿、如影随形的行动自觉。(张建国徐微石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会相关文章
  • 工资奖金福利纳入集体协商加紧制定工资条例
    10省市试点“专职协商”“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矛盾频发高发,正是集体协商机制没有发挥作用或发挥作用不够的结果。”张*国认为,造成这种结果主要是因为工会干部“不敢谈”、“不会谈”,同时支撑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信息资源不足,劳资双方占有信息资源不对称。张*国透露,今年全总计划投入1000万元,先在10个省市总工会、城市总工会开展试点,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达到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层工会,都能按需聘用专职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班工资等应纳入集体协商张*国说,全总将力争到2012年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同时,在协商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基础上,要把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和薪酬制度设置等纳入到协商之中。在同工同酬、同岗同酬的原则下,探索解决同行业同岗位工资标准统一的问题。工资条例有望年内出台张*国介绍,目前全总正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工资条例》,并期望
    2023-06-14
    464人看过
  • 郑州企业把意外险写入集体合同
    2009年3月,该段发生一起职工意外伤害案件。职工遇害后,一家人在饱受心灵创伤的同时,还失去了经济来源。单位尽管很同情,却爱莫能助。段工会主席韩民锋说:不能让受害家庭在经济上受伤害。为此,工会与行政积极协商,拿出43.04万元资金,为4462名职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0年,有两名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死亡,有15人发生其他伤害,保险公司向受害职工或家属支付赔偿金37万元。我们投保43万元,拿回了37万元补偿,利息不算,我们还赔了6万多元。虽说赔了6万多元。但它解除的是职工后顾之忧,换来的是职工队伍稳定,赢得的是安全年的优异成绩。我看,我们不是赔了,而是赚了,赚大了。近日,在郑州桥工段2011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上,职工代表和行政代表围坐一起,就是否继续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展开了激烈讨论。还不如用这些钱建立一项基金,谁有困难补助谁,省得赔本。行政方代表李杰说。建立基金,问题是补助标
    2023-06-10
    208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方案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为了贯彻和(桂政发【1995】2号)精神,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关系调节机制,根据国家关于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工作提出如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为了贯彻>和>(桂政发【1995】2号)精神,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关系调节机制,根据国家关于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进行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要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以>、>为法律依据,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基础上,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借鉴国际通用做法,动用法律法规统一规范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行为,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在协商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企业与职工
    2023-06-09
    360人看过
  • 集体合同规定之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补充保险和福利;(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七)职业技能培训;(八)劳动合同管理;(九)奖惩;(十)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第九条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二)工资支付办法;(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四)工资调整办法;(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第十条工作时间主要包括:(一)工时制度;(二)加班加点办法;(三)特殊工
    2023-03-02
    65人看过
  • 政协委员热议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让职工敢谈会谈,企业愿谈谈得拢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被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高一线劳动者工资,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调整收入分配不合理格局,顺理成章,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今年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如何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如何拓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本网记者将持续关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化解劳资矛盾【背景】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它一方面能够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据2010年对职工工资收入的统计,全国还有20%以上的职工工资徘徊在当地最低工
    2023-06-09
    343人看过
  • 集体侵占河道违法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六十八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第六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2023-04-17
    240人看过
  • 河道整治收集程序
    1、第一步是下发征地通知书。县、市国土资源局将在被征地村范围内发出征地通知书,将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告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安置方式和征地目的。种植或者公告后种植的农作物、建筑物,不纳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求村民意见,县、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乡政府就征地通知书内容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记录在案,分别处理,并根据村委会或者村民的意见进行协调。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依法申请听证和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当将村民的征地意见和听证材料作为必要的报批材料备案上报。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县、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对被征收土地的四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类型、数量、规格等进行实地调查征用土地,填写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在与业主和使用者确认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将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签署的材
    2023-05-02
    463人看过
  • 集体合同由谁协商?
    根据《劳动法》第33条第2款的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由此可见,集体合同的双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团体,他们是通过自己的协商代表来协商集体合同草案的。那么协商代表是指谁呢,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19条的规定:\"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关于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确定,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20条的规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以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
    2023-06-10
    399人看过
  • 政府采购进入国际法制轨道
    英、美、法等国家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给人们启示,政府采购不仅是优化财政支出管理的手段,而且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有效方法。随着各国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角色的不断变化,采购制度的目标和作用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然而在1979年以前,由于世界各国普遍采购本国产品和服务、保护本国产业,政府采购市场是完全封闭的,其突出的表现是,1947年由各国共同制定的《关贸总协定》(简称GATT)就把规模巨大的政府采购市场排除在外。随着贸易自由化呼声越来越强烈,一些工业化国家亟待为本国产品开拓海外市场,部分国家借以打破贸易壁垒解决本国贸易失衡问题,政府采购潜在的巨大市场,在国际领域日益受到重视。1963年,代表发达国家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CED)”首先开始讨论制定政府采购的国际公共规则。1973年,OCED成员国拟定起草一份有关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希望能以此初步确定政府采购中的非歧视原则、采购金额标准、采购对
    2023-06-06
    271人看过
  • 集体协商中双方可以协商什么?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八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卫生(5)补充保险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集体合同期限(12)集体合同变更和终止程序(十三)劳动争议的解决集体合同的协商履行(14)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2023-05-07
    138人看过
  •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全文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已于2000年10月1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张左己二○○○年十一月八日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以下简称工资协议)的行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四条依法订立的工资协
    2023-06-10
    65人看过
  • 如何组织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按照劳动社会保障部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2章的规定,集体协商内容主要包括:(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2)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3)休息休假: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周
    2023-07-22
    330人看过
  • 集体协商(谈判)刍议
    张喜亮集体协商(谈判)刍议——兼谈集体协商与平等协商的关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张喜亮内容提要:集体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是为签订集体合同而进行商谈的行为。但是,集体协商的当事人和集体合同的主体则不是相同的。其不同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集体协商和平等协商也是不同的,全国总工会的文件是把两者混为一谈的。把两者混为一谈实际上的对职工平等协商权的不尊重。工会只有通过一定的程序形式才能够获得平等协商的代表权。关键词: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平等协商集体协商(谈判)是集体合同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集体协商也被称作集体谈判,就是用人单位与其所属的职工依法组成代表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劳动标准为签订集体合同而进行商谈的活动。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七条规定:“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
    2023-06-09
    232人看过
  •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将写入工资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今天上午在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工会界联组讨论时表示,正在研究制定的工资条例中将写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内容。同时,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也有望于今年出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倪健民列席联组讨论,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介绍了过去一年中工会开展的重点工作及落实情况。会上,有工会界委员提出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纳入立法的建议,对此郜风涛予以积极回应。他说,虽然目前没有专门的立项规划,但立法机构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条例,并拟将工资集体协商问题由工资条例进行调整。对于工会界委员关于目前鼓励培养人才队伍的政策环境、文化环境、待遇环境都没有完全形成的质疑,郜风涛表示,关于实施科技兴国战略方面的立法,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职业技能培训条例等也正在进行研究,争取年内出台。对委员们提出的立法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
    2023-06-07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会
    词条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工会
    相关咨询
    • 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轨道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线网各线路的详细规划以及与详细规划相衔接的各专项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城市建设、人口规模、交通需求、环境保护、防灾救灾等相适应。轨道交通规划应当与城市道路、铁路、公路、航空、港口等规划相衔接,并预留必要空间,以确保安全便捷的换乘条件和足够的疏散能力。
    • 集体工资协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9
      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
    • 集体协商双方能就哪些内容协商,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回答1:《集体合同规定》第二章集体协商内容,第八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补充保险和福利;(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七)职业技能培训;(八)劳动合同管理;(九)奖惩;(十)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
    • 企业如何协商工资集体协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3
      协商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明确协商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规模以上企业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其他企业、行业、区域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行业、区域,所在地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 工资集体协商是哪几方面协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4
      工资集体协商包括的内容如下: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