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逮捕案件证据审查方法三:对照分析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52:58 248 人看过

审查逮捕时应当注意将某个证据与案内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就其自身来审查,往往难以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如果将其与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进行审查,就可以发现问题,辨别真伪。这种综合分析,应当针对不同证据的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审查。如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证明案情的,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因此对物证应当着重审查其外形、属性等,对书证则应重点审查其记载的内容。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勘验、检查笔录的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比较分析等。也包括同一类证据前后间的区别分析。如对犯罪嫌疑人在几次讯问中的不同供述,被害人在不同情况下的陈述的区别分析。办理的刘建峰结奸夫杀本夫一案,奸夫和本夫是亲兄弟,一年后案发挖出尸骨,刘供述是正当防卫,无凶器无人证。公安机关为推卸责任按正当防卫上报,审查时依刘供述与死者颅骨缺如口对照比较,发现着力点是三处,说明不是一下子打死的,结合死者被捆手脚等情节,最终将案件办成铁案,刘以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否一样
    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不一样的,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侦监科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再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请公诉科提起公诉,检察院公诉科就对这些案卷进行审查。3、后果不同。案件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后果有两个,就是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卷会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案件经过检察院公诉科审查终结后,后果也有两个,起诉或者不起诉,如果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经过审查终结后,就会被移送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批准逮捕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
    2023-02-15
    70人看过
  • 审查逮捕时对证据要求有哪些
    一、审查逮捕时对证据要求有哪些修订前的《刑诉法》第四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是:对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人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这一规定相对于现行《刑诉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其对证据的要求是不同的,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误印象,即:现行《刑诉法》已大大降低了逮捕对于证据的要求,只要有一、两个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就可以批准逮捕某个公民了。其实,修订前后的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对证据的要求存在着质和量的区别。所谓对证据的质的要求,也就是对证据真实情况的要求,确切、真实的证据不仅是审查起诉、定罪量刑时的要求,也是审查批准逮捕时的要求,对此,修订前后的刑诉法的要求是相同
    2023-06-11
    325人看过
  • 逮捕中证据审查原则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
    一、逮捕中证据审查原则在逮捕中对证据进行审查时,应当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应当针对不同证据的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审查。例如,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证明案情的,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因此对物证应当着重审查其外形、属性等,对书证则应重点审查其记载的内容。第二、应当注意将某个证据与案内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就其自身来审查,往往难以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如果将其与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进行审查,就可以发现问题,辨别真伪。这种综合分析,包括不同种类证据的比较分析,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勘验、检查笔录的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比较分析等。也包括同一类证据前后间的区别分析。如对犯罪嫌疑人在几次讯问中的不同供述,被害人在不同情况下的陈述的区别分析。二、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批准逮捕是刑事
    2023-02-22
    98人看过
  • 检察院将审查逮捕中的证据分类审查的哪些?
    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呈请的逮捕措施进行审查时,主要面对的问题,是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以及适用法律。其中证据问题占百分之八十,法律问题占百分之二十。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会将证据分为以下四类:一是,非法证据。目前,主要是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暴力、胁迫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二是,证据基本要素欠缺的证据。如,鉴定人、鉴定机构无资格、超范围鉴定等,证人、犯罪嫌疑人没有在笔录上签名等,这些证据不能用,但也不属于非法证据。三是,瑕疵证据。之前被划在非法证据中的,通过非法方法取得的物证、书证,因其在实践中基本上都能作出补正或合理解释,不容易被排除,除非是该类证据的收集过程中有严重违法+可能损害司法公正+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补正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按非法证据排除。另外,未在办案场所讯问,笔录中有笔误,侦查人员在讯问笔录、扣押清单等中是一人签名的等,能补正或作
    2023-08-17
    151人看过
  •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的证据问题
    何为证据,我国《刑诉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的种类有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过程就是运用查证属实的证据来证实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现浅谈一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的证据问题:一、审查证据来源的可靠性任何证据的取得离不开所发生的犯罪事实,离开所发生的犯罪事实必然会产生不真实的证据,但是围绕犯罪事实必须要求办案人员不带任何个人观点或猜测,更不能凭想象去取证;比如一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有些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故意避重就轻,歪曲事实,甚致栽赃陷害他人等;对于这类供述的真伪如何鉴别,唯一的标准是他的供述是否符合已经得到证实的犯罪事实,对于侦查人员来说,有些人不尊重客观事实,急功进利,在主观上强烈要求犯罪嫌疑人按照假定的事实去供述。而且
    2023-04-22
    267人看过
  • 审查逮捕时必须有的证据
    检查拘捕时须有哪些依据(一)证明违法主体资格的依据。如青少年违法案子有必要有违法嫌疑人的出生证明,以断定其是否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关于卷中有资料反映疑犯可能患有精神病的,有必要有相关的司法精神病学判定,以断定其有否刑事责任能力;关于职务违法等特别主体的违法案子,如贪婪、不尽职等案子,有必要有相关的职务录用、挂号、作业分工等依据证明;关于单位违法的,有必要有工商挂号、社团挂号及规章、会议记录等依据证明;强奸罪的违法主体一般为男性违法嫌疑人,女违法嫌疑人只要在共同违法的情况下,才干成为强奸案的违法主体,此种案子有必要供给共同违法的依据,才干批准拘捕女人违法嫌疑人。(二)证明违法的客观方面的依据1、以损害成果作为科罪主要依据的,检查拘捕时有必要有相关依据。如损伤成果的不同涉及到疑犯是否构成违法,重伤、轻伤的不同,还涉及到案子主管的问题,因为轻伤一般归于自诉范围。因而,损伤案有必要要有法医查验陈述或
    2023-05-01
    78人看过
  • 对于逮捕条件审查有哪些?
    1、逮捕的条件:(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2、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
    2023-04-01
    81人看过
  • 对证据的审查审查起诉要审查哪些方面
    一、对证据的审查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
    2023-06-11
    249人看过
  • 批捕阶段审查证据的具体方法
    1、对比法。这是最为常用的方法,即将证明同一问题的证据全部排列在一起,逐一比对,分析异同,然后进行综合认定。2、察颜观色法。在提讯时,检察人员应细致观察犯罪嫌疑人的反应,也就是通过察言观色来发现问题、搞清真相。3、矛盾排除法。若发现报送的证据存在矛盾,审查批捕人员,应考虑这些矛盾是否会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问题的准确认定。4、综合认证法。对全案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系统分析和综合认证,继而认定案件的各方面事实,如何人、何时、何地、何情、何因等问题。一、生产劣药罪的庭审流程是什么?(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
    2023-03-10
    247人看过
  • 审查逮捕期间需要三天吗
    审查逮捕阶段需要三日告知嫌疑人,通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同时,检察院拿到审查起诉相关案件材料的,也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嫌疑人家属。具体情况下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当事人告知的,可以还涉及到违法的行为。嫌疑人在审查逮捕期间提交非法取证新线索怎么处理1、审查逮捕期间,犯罪嫌疑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未提交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未发现侦查人员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批准逮捕。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2023-08-15
    195人看过
  • 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怎样负责
    1、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负责,但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人民检察院管辖,或者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另行指派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除外。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一、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以下决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
    2023-02-15
    473人看过
  • 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检察院可以怎样做
    一、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检察院可以怎样做1、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可以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并制作笔录附卷。询问时,应当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九条二、审查逮捕如何认定事实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实有广义与陕义之分,这里讲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的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此,作为量刑根据的犯罪事实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犯罪事实。它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基本事实情况。查清犯罪事实就是要查明何人在何种心态支配之下,针对何种对象实施了危害行为,并造成了何种危害结果,侵犯了何种合法权益。2、犯罪的性质。它是指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即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经由法律规定并通
    2023-06-17
    481人看过
  • 拘留和逮捕后的司法审查
    刑事拘留逮捕后的程序是:1、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2、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余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能退回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最多退回两次。刑事拘留逮捕后可以探视吗1、刑事拘留逮捕后不可以探视,逮捕只是刑事强制措施,而不是最后的判刑。2、家属在最后法院判决生效前,是不可以见犯罪嫌疑人的。3、在法院判决生效前,除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检察院检察官、法院法官可以提审,以及律师(有些案件律师会见须经办案单位同意)可以会见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是不可以会见、探视、提审犯罪嫌疑人。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
    2023-07-01
    114人看过
  •  同样涉及案件逮捕与审查起诉
    本文介绍了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在主体、案件性质和后果方面的差异。审查批捕由人民检察院侦监科负责,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公诉科负责。案件经过审查批捕后,后果有两个,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卷会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案件经过审查起诉后,后果也有两个,即起诉或者不起诉,如果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经过审查终结后,就会被移送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工作由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负责,而审查起诉则是由该院的公诉科负责。其次,这两个阶段的案件性质也有所不同。审查批捕主要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逮捕的条件进行审核,而审查起诉则是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进行评估。总之,虽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在某些方面有重叠,但它们的主体、职责和目的都是不同的。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
    2023-09-07
    30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相关咨询
    • 审查逮捕案件流程图解析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审查逮捕时须有哪些证据 (一)证明犯罪主体资格的证据。如青少年犯罪案件必须有犯罪嫌疑人的出生证明,以确定其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对于卷中有材料反映疑犯可能患有精神病的,必须有相关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以确定其有否刑事责任能力;对于职务犯罪等特殊主体的犯罪案件,如贪污、渎职等案件,必须有相关的职务任命、登记、工作分工等证据证实;对于单位犯罪的,必须有工商登记、社团登记及章程、会议记录等证据证实;强
    • 轻伤害案件的审查逮捕在审查逮捕阶段的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5
      司法实践中,轻伤害犯罪是常见的案件种类之一。其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虽相对较轻,但由于伤害犯罪必然有对应的受害者,且经常存在双方过错,因此往往形成难于疏导的矛盾。与言辞证据占有重要地位,且容易形成倾向性偏差、难于固定等特征相结合,在审查逮捕阶段可能导致证据采信、措施适用等难点问题。其改进重点,在于准确把握核心证据,重视开展和解工作,尽可能化解社会矛盾。
    • 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分析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执行救济是保护执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填补因执行机构的执行行为以及当事人、案外人的申请或者抗辩行为遭受的不法损害,恢复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主要有两种,一是执行异议,二是执行回转。
    • 的依据及审查逮捕的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5
      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逮捕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
    • 审查逮捕都需要哪些证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审查批捕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或者说工作。也就是说,表面上,抓人(逮捕人)都是公安机关干的,但决定权其实在检察院。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公安侦查部门或检察院的侦查部门)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需要逮捕,于是,会写出提请逮捕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依法对报捕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有逮捕必要的,做出批准逮捕书,否则,做了不批准逮捕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