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21:21:30
280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梅州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
125人看过
-
梅州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
238人看过
-
南宁市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304人看过
-
扬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469人看过
-
临夏州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248人看过
-
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
37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
最新文章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扬州市工伤保险金标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5失业保险金按最低工资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或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确定。三、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9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
201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5失业保险发行标准:1、领取期限从第一个月到第十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月发行标准从880元提高到960元2、领取期限从第十三个月到第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月发行标准从840元提高到920元。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528元提高到576元。
-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