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安全问题
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对工程的要求由原来的三控(质量,工期,成本)变成四控(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特别增加了对安全的控制,可见安全越来越成为建筑业一个不可忽视的要素。
1.1施工安全
安全(safety),通常是指各种(指天然的或人为的)事物对人不产生危害、不导致危险、不造成损失、不发生事故、运行正常、进展顺利等状态,近年来,随着安全科学(技术)学科的创立及其研究领域的扩展,安全科学(技术)所研究的问题己不再仅局限于生产过程中的狭义安全内容,而是包括人们从事生产、生活以及可能活动的一切领域、场所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即称为广义的安全。这是因为,在人的各种活动领域或场所中,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的潜在危险和外部环境有害因素始终是存在的,即事故发生的普遍性不受时空的限制,只要有人和危害人身心安全与健康的外部因素同时存在的地方,就始终存在着安全与否的问题。换句话说,安全问题存在于人的一切活动领域中,伤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始终存在,人类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也永远存在。
2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分析
2.1政府法律和监管方面原因
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的变化使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我国法律的环境与健康过于薄弱;现行《建筑法》仅在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这表明了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形成了没利监管失控,有利打架不顺的局面。
2.2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不够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甚至非法的个体承包商,或没有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线、水文观测、气象以及相
邻建筑物的资料。这可能导致施工中挖断管线、损伤地下设施和影响场内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二是勘察、设计单位不按规范进行勘察或设计,或改变勘察设计文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使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证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而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在施工过程中也没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监理,发现事故隐患也未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三是随着国家基建投资的不断加大,建筑企业准入政策的调整,使得施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施工队伍不断扩大。尤其是最近几年,个体建筑业迅猛发展,施工企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是由于施工单位是建筑安全活动中处于主体和核心的地位,建筑安全问题主要出在施工单位的身上。主要表现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对新工艺的认识和准备不足;市场行为不规范等方面。
2.3安全投入问题
由于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中肆意压价,甚至将发包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对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费用的不予认同拒绝支付合理的安全费用。为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强求施工单位不合理的工期要求,而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和工期,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生产上,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后、工人劳动条件得不到有效的改善。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3.1中央与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宏观监管
从宏观经济上来说,中央政府的作用是通过宏观经济调控,用其看得见的手去促使市场经济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其对资源起基础性配置作用;同时为社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环境。对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中央政府的监督手段主要为:法律政策和行政政策,并通过各级政府和安监机构加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政策精神指导下,结合自身地方情况进一步细化和监督;在有需要的时候,通过采取一定行为和制定更为详尽的各种条例、标准、规程以确保监督效果。同时,建立适合我国的国情的相关安全管理法规。以现有的《安全生产法》为基础,对《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建筑法》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整合,成为一部安全生产领域内综合的适用范围广泛的基本大法,明确规定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3.2部门对行业和微观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严格推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严把建筑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关。按照《建筑法》规定的精神和有关地方建筑立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认证,否则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因此,准入问题实质上就是建筑安全资格问题。建立建筑市场退出制度,以符合国家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对建筑施工事故,必须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建议或力促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严格的建筑安全和建筑质量相结合的退出制度,即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而导致事故的施工企业,停止其招投标或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取消工程承包资格的处罚。
3.3切实加强工程监理在施工安全监管中发挥的作用
第一,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素质建设,在施工安全的监理责任难以明确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能否做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队伍自身素质的高低。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贡献绵薄之力,这是目前建设监理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的根本所在。施工安全是一项技术很强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有经验的专门人才,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预控作用。因此,必须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的建设,塑造一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这对于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第二,充分利用经济制衡机制和手段加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施工安全问题源头还在于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要使得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首先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为此,必须从企业外部形成能迫使施工企业自我校正其不良行为的环境和机制。一方面要保证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施工能获得合理的收益,企业对施工安全措施和设施的投入应有必要的补偿;另一方面,又应大大提高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的违法成本,有效的处罚必须要有较大的力度,不能等到事故发生后才来处罚;即使尚未酿成事故,但经查实己形成不安全状态或有不安全行为时即应处罚。
-
探析粮食安全问题及对策
225人看过
-
建筑施工安全通病分析及防治措施
111人看过
-
对目前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思考
413人看过
-
严查四大建筑施工安全问题
329人看过
-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解决方法
85人看过
-
企业安全投资管理与决策分析
332人看过
勘察设计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查、搜集资料、分析评价、编制设计文件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它涉及到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和效益等方面。 勘察设计工作需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 更多>
-
建筑施工安全保护对策?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1施工安全问题对策: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主要责任主体,应充分掌握工程质量风险; 二、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度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参建单位,合理确定工期、施工费用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
浅析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一、安全问题是实施电子商务的关键 传统的交易是面对面的,比较容易保证建立交易双方的信任关系和交易过程的安全性。而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交易行为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买卖双方互不见面,因而缺乏传统交易中的信任感和安全感。美国密执安大学一个调查机构通过对23000名因特网用户的调查显示,超过60%的人由于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而不愿进行网上购物。任何个人、企业或商业机构以及银行都不会通过一个不安全的网络进行商务交易
-
简述如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奖惩办法、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在建工程规模,明确安全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配备专职,队伍负责人或班组长为队伍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监督检查机构。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级布置和调配各专业工长为现场配合控制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0工程施工队伍素质过低。各施工企业内部新工人比较多,技术培训跟不上,工人技术素质较低,甚至个别工人对本身所施工部位在整体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不了解,操作时不按规程顺序进行,这就很难达到质量标准。 1、制订治理质量问题方案 2、消除设计欠周出现的质量问题 3、提高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改进施工工艺,提高质量意识。
-
2017网络安全法第38条全文及解析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9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