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1:46:01 77 人看过

一、贺州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1994年2月26日院令第149号公布,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一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实行定期校验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校验期限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所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

(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

(三)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下一个校验期为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贺州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受理条件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修改)

第十六条要求,相应实施条件为:

基本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修改)

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四)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六)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贺州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机构逾期未校验如何处理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怎么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方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可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法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二、医疗事故怎样追究行政责任医疗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如下: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医疗机构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三、医疗事故医院怎么处罚(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
    2023-04-05
    257人看过
  • 医疗机构校验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医疗机构的校验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已经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且向相应登记部门提出了执业登记申请,并且经过审批合格后由登记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内实行的涵盖监督、检查、考察、考核以及审查相关资料等环节的一系列活动,旨在通过这些措施来检验、核实他们的实际执业活动是否与注册事项相吻合,是否满足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以及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其行医资格。《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登记机关经过校验,对于通过校验的,登记机关予以办理校验通过手续;对于不能通过校验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其一至六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停止其从事医疗活动。
    2024-04-27
    122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是什么程序
    一、办理流程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形式审查流程图二、办理材料
    2023-12-01
    402人看过
  • 高州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办理在哪个位置
    一、办理地点高州市挂榜路188号(即潘州街道办公楼)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市高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2023-05-28
    424人看过
  • 泉州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泉州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在自贸区申请设置50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护理院等。二、泉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设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闽政文〔2018〕33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赋予自贸试验区泉州片区实施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9〕41号)《泉州市
    2023-05-19
    362人看过
  • 医疗机构校验申报资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表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4、工作总结(上一年医疗服务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医疗安全等各项统计信息资料);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复印件;6、医疗机构公章,财务、门诊、诊断专用章及其它有关对外用章印模印;7、医疗机构审核或者评审合格证书;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事故、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9、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其整改情况;10、卫生技术人员、诊疗科目、业务科室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变更情况;11、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12、财务审计报告(验资证明)。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模板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二、收费标准:不收费。三、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
    2023-03-22
    221人看过
  • 赣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赣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一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理由。二、赣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
    2023-05-18
    83人看过
  • 漳州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漳州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二:漳州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的办理流程申请与受理: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法定职权;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材料清单要求相一致。根据办事指南受理,材料份数符合要求,内容齐全,公章完整,表格填写规范,证件真实有效,开出《受理承诺单》;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出《缺件告知单》。审查与决定:(一)对是否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标准进行审查1.审查申请人所申请事项内容和理由依据是否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工
    2023-05-24
    117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未进行校验,如何处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没有进行校验,责令其限期20日补办校验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则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律依据:1、《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校验。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2)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4)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办理房产证材料需要哪些?(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
    2023-06-26
    479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日期过了怎么办
    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在上海交的医疗保险可以回老家用吗在上海交的医疗保险能回老家用。异地医保报销办理的程序和材料为:1、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备案居住地及所属城市等;2、在职人员办理异地备案,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派驻人员基本情况、长期驻外工作的地区及所属城市等;3、需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居住和因公长期驻外人员花名表》。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只需要到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即可。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住院医保报销注意事项: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
    2023-02-25
    411人看过
  • 贺州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
    一、贺州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受理、审核—需要查验车辆的,对车辆进行查验—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收费—制作、发放牌证。二、贺州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三、贺州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材料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
    2023-05-14
    479人看过
  • 贺州执业药师注册如何规定
    一、贺州执业药师注册如何规定(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二、贺州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材料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核验原件);3、身份证(核验原件);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核验原件)。三、贺州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
    2023-05-18
    110人看过
  • 泉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收费吗
    一、泉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收费吗没有费用。二、泉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新证依据节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653号修订)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三、泉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新证需要什么材料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1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通过证照共享系统获取)(1份);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1份);4、纳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5、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
    2023-05-19
    333人看过
  • 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多少钱
    一、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多少钱办理费用:免费。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4、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表7、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各科室人员名录,各科室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8、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9、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10、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11、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开业一个月内上报环保部门出具的医疗废水处理终末质量报告12、与特种垃圾处理部门签订的协议13、授权委托书14、受委托人身份证(供核验)15、《山西省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及复印件二、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
    2023-05-26
    41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校验登记所需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
      1、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 2、医院申请(红头文件); 3、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5、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6、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7、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一、医疗机构需提供的校验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发布、综合安全管理等; 4、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使用证明; 5、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6、科室医护人员名单以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
    • 福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在哪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类114-121号窗口 福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的设定依据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653号修订)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社会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二)对社会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对社会医疗机构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四)负责组织对社会医疗机构的评审;(五)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定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3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定,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医疗机构应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使用两个以上名称者,应经登记机关批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以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作为识别名称,并分别由省、市、州、县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冠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的医疗机构,由其主管部门审批,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个人、合伙设立的医疗机构不得冠以行政区划名称。使用国际组织名称,以及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