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推翻司法鉴定的做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13:14 245 人看过

1、当事人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证,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不应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过程中简单地提出申请,但围绕重新评估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尽可能收集证据,并尽最大努力。例如,针对双方申请重新评估的情况,对评估结论,包括评估程序和评估结果,提出充分正当、合法和合理的反对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格;(二)评估程序严重违法;(三)评估结论不成立(4)经质证后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

如果缺陷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予以解决,则不得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还规定,一方委托有关部门自行作出鉴定结论,另一方有充分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机构在司法鉴定的初始鉴定期间违反法律、纪律的,可以向省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查处其违法行为,使原鉴定结论无效,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自愿撤销非法鉴定结论。

III.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业知识对特定的鉴定和判断的活动诉讼中涉及的问题,并提供专家意见。也就是说,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委托法律鉴定单位对案件中的特殊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的活动,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按照法定程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2月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规定,国家实行司法鉴定登记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管理制度:

(一)法医鉴定

(二)物证鉴定

(三)视听资料鉴定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需要确定诉讼鉴定人。法律对估价师及其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前款规定的事项执行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鉴定人的登记、名册和公告赞助人和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办理。“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鉴定和判断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体、分泌物、排泄物、胃内容物、毛发等;司法精神鉴定,即鉴定和判断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的活动是否患病,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刑事技术鉴定,即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的鉴定和判断;会计评估是指对会计科目、报表、文件、发票、支票等书面资料的识别和判断;技术问题识别是指对与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有关的科学技术进行识别和判断。在法医鉴定中,人身伤害鉴定和犯罪嫌疑人鉴定是两种常见的鉴定类型。p>从上述法律恶霸网络收集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知道,法院不仅推翻法院的司法鉴定,而且推翻个人对法院的司法鉴定和判决不满意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被推翻后,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鉴定,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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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4日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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