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9:31:40 326 人看过

处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是:1、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2、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可依约主张违约金或服务费;3、委托人规避居间人私下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构成违约;4、委托买卖双方为居间人保管的定金发生争议时居间人应否参加诉讼。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法

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2、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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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3日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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