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批捕的适用条件具体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0:32:12 458 人看过

扫黑除恶批捕的适用条件为: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刑警队怎样抓人

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据此,逮捕应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逮捕通常不是在侦查终结以后才采取,而是逮捕之后仍将继续进行侦查,所以,经过初步侦查,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且是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便可对其执行逮捕。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这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还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所谓“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有逃跑、自杀、串供、毁灭罪证等妨碍诉讼活动进行的情况以及可能行凶报复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

二、适用逮捕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适用逮捕的情形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具体的危险性情形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其他。

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哪些条件

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不关押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有逃跑、毁灭证据,威胁、报复证人,可能重新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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