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差异。抗辩权的作用是承认对方请求权的存在,但阻止其实施;狭义的抗辩则涉及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请求权的存在。2. 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等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1.功能各异。抗辩权的作用是承认对方请求权的存在,但阻止其实施;狭义的抗辩则涉及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请求权的存在。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诉 讼 抗 辩 权 : 行 使 与 效 果 分 析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指的是当事人因起诉时间晚于法定诉讼时效期间而提出的抗辩。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将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是,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也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意。因此,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也不应过多干涉。综上所述,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间内及时处理侵犯自己的权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抗辩权的作用是承认对方请求权的存在,但阻止其实施。狭义的抗辩则涉及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请求权的存在。在诉讼中,法院可以看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指的是当事人因起诉时间晚于法定诉讼时效期间而提出的抗辩。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院将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是,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法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的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也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意。因此,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的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也不应过多干涉。综上所述,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间内及时处理侵犯自己的权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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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抗辩权与狭义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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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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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抗辩权与狭义的抗辩,有没有法律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30法律分析 浅析抗辩权与狭义的抗辩如下: 1、抗辩权即当请求人有主张某项权利时,抗辩人认为其享有请求权,但可阻碍请求权; 2、狭义的抗辩权可以在请求人请求某项权利时,否认其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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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与抗辩权之间的关系是重庆在线咨询 2021-07-21在民事诉讼中,所谓抗辩,是针对请求权提出的一种防御方法,是指当事人通过主张与对方的主张事实所不同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以排斥对方所主张的事实的行为。抗辩可分为三类: 1、权利障碍的抗辩,即主张原告之请求权,基于特定的事由而自始不发生。 2、权利毁灭(或消灭)的抗辩,即主张原告的请求权虽一度发生,但其后因特定事由已归于消灭。 3、抗辩权,即被告对于原告之请求,有拒绝给付之权利。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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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与联系都有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4-09-02抗辩权与抗辩,是民法上极为重要的概念。但是对这两个相关的概念的不同含义及其类型,学界的认识较为模糊。例如,在我国学者中,大多认为广义的抗辩权包括了抗辩的概念,即广义上的抗辩权包括狭义的抗辩权和诉讼上的抗辩。这是认识不符合抗辩权概念的历史发展的,颠倒了这二个概念之间的种属关系。 一、论抗辩 在诉讼上,当事人对于原告请求主张的事实,其反映态度不外有以下四种:即陈述(无该事实-否认)、不知或不记得有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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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与否认权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9一种观点认为:无论是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还是待证事实分类说,被告应承担主张1.5万元本息被偿还的证明责任,现被告对偿还这一事实未达到“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院应判其偿还1.5万元债务的本金和利息。[1]另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必须证明原被告之间还存在另一笔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这一事实处于事实不清或真伪不明,则应由原告承担不利后果,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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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着法律上的抗辩权与先诉抗辩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