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债举借是如何分类管理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5:44:48 319 人看过

举借外债的分类管理方式

(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由国家统一对外举借。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财政部根据规划组织对外谈判、磋商、签订借款协议和对国内债务人直接贷款或通过有关金融机构转贷。其中,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重点国别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须经国务院批准。

(2)财政部代表国家在境外发行债券由财政部报国务院审批,并纳入国家借用外债计划。其他任何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在境外发行短期债券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其中设定滚动发行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3)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举借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4)境内中资企业等机构举借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须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对境内中资机构举借短期国际商业贷款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

(5)国家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举借外债实行总量控制。

(6)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应当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以内。在差额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可白行举借外债。超出差额的,须经原审批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总投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外国对工程质量是如何管理的?
    1、规划阶段的管理在规划阶段,美国的政府机构要求业主就关于项目对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提出报告,政府管理机构对该报告进行审批。管理机构根据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法,对符合法规的项目予以批准和许可。2、设计阶段的管理在设计阶段,管理机构根据法规对工地的工作安全、少数民族就业、有害材料的使用和处理、公众安全和健康等进行审批。当设计方案将影响公众安全和健康,则要求提出替代方案,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和业主对替代方案进行讨论,最终确定设计方案。3、在施工阶段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代表要对工地视察或被派驻工地。这些观察员和检查人员负责确定该工地是否遵守规范和法律、是否遵守有关机构的规章和法规,其目的是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机构检查人员在工地的检查范围包括:项目施工是否符合建筑规范和标准、卫生和安全法规,是否符合关于有害物质处理的法规及空气和水污染法规,项目施工是否
    2023-03-30
    209人看过
  • 对外债的举借应该从哪些方面来进行管理
    (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由国家统一对外举借。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财政部根据规划组织对外谈判、磋商、签订借款协议和对国内债务人直接贷款或通过有关金融机构转贷。其中,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重点国别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须经国务院批准。(2)财政部代表国家在境外发行债券由财政部报国务院审批,并纳入国家借用外债计划。其他任何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在境外发行短期债券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其中设定滚动发行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3)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举借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4)境内中资企业等机构举借中长期国
    2023-06-12
    369人看过
  • 我国加强外债管理的主要对策有哪些?
    1、根据中国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外债管理政策,加强对外债的宏观管理外债管理并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虽然其总体目标--弥补资金缺口、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适用于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但适用于过去经济环境的具体外债管理政策未必适用于现代的经济环境。例如,泰国、韩国曾有行之有效的外债管理政策,但该政策主要是针对公共部门借债的管理,当私人部门借款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时,泰国、韩国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将有效的管理扩展到私人部门范围。虽然流入私人部门的债务原则上是私人部门自身的义务,但当一国的大量的金融机构或私人企业失去偿付能力时,这个原则就很难持续下去。为保证整个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转,政府往往被迫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因此,政府有必要也有责任将私人部门外债纳入监管的范畴。而对私人部门的借债行为缺乏约束正是泰国、韩国债务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中国应吸取教训,注意根据中国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具体的
    2023-04-26
    240人看过
  • 如何对外国人进行管理
    (一)签证分类我国签证为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根据外国人来中国的身份和所持护照的种类分别签发。普通签证又分为:定居签证(D)、职业签证(Z)、学习签证(X)、访问签证(F)、旅游签证(L)、过境签证(G)、乘务签证(C)、和记者签证(J-1,J-2),根据外国人申请来中国的事由签发,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来表示。1、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2、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者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3、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4、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5、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9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以发给团体签证;6、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7、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
    2023-05-09
    428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短期对外借款实行余额外债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为加强对短期外债的管理,保持合理的外债结构,有效地利用短期外债,支持出口创汇,经研究决定,短期对外借款实行余额外债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短期对外借款系指境内机构向境外机构或境内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借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外汇商业信贷。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全国的外债结构、偿债能力以及为发展出口所需的外汇周转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全国短期外债控制规模。三、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经济特区的出口创汇能力、短期外汇资金需求以及上一年短期对外借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核定下达短期对外借款余额控制指标。指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区、市分局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的外汇自有资金与资产比例、资金来源、经营情况、偿还能力,核定下达银行短期对外借款余额控制指标。四、短期对外借款余额控制指标,按年度进行调整。短期对外借款月末余
    2023-06-05
    133人看过
  • 我国对宅基地使用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2、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处罚。3、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4、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5、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农村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毁坏种植
    2023-05-04
    369人看过
  • 我国的外债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的外债管理存在的问题:一、具体监管力度不够按1997年9月发布的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依法履行外债统计监测的职能,具体负责辖区内外债的登记监督,贷款专户和还贷专户的审批,债务偿还的核准,债务信息的采集发布和对外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管理。而在实际工作中,外管局只侧重于外债数量和及结构方面的统计,监督工作却未能及时跟上。原则上外管局对境内机构借款条件进行审批,若发现一些不合理的条件应予以拒批,如借款利率大大高于国际金融市场相同信用级别借款机构的同期借款利率等,但实际上拒批的情况极少发生。外管局的指导思想仍是以鼓励引进外资为主,企业只要有途径与外方签订借款合同,一般都予以批准。而对外债资金的使用情况更是没有制定具体的监管政策。二、外债流入速度加快截止到1998年6月底,中国的外债余额已高达近1380亿美元,上半年上涨了5.3%,比1997年同期上涨16.3%,
    2023-04-26
    313人看过
  • 我国外债管理的内容包括什么
    外债管理主要包括外债总量管理、外债结构管理和外债营运管理三个方面内容。一、外债总量管理外债总量管理的核心,是使外债总量适度,不超过债务国的吸收能力。外债的吸收能力取决于债务国的负债能力和偿债能力两个方面。前者决定债务国能否将借入的外债消化得了,使用得起;后者决定债务国对外债能否偿还得起。世界各国用来监测外债总量是否适度的指标主要有:负债率,即当年未清偿外债余额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其公式为:负债率=×100%债务率,即当年未清偿外债余额与当年货物服务出口总额的比率。其公式为:债务率=×100%偿债率,即当年外债还本付息总额与当年货物服务出口总额的比率。其公式为:偿债率=×100%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标准,20%的负债率,100%的债务率和25%的偿债率是债务国控制外债总量的警戒线。也就是说,当有关外债指标处于警戒线以下时,外债总量是适度和安全的;反之,当有关指标超过警戒线时,则外债总量超过吸收
    2023-06-05
    440人看过
  • 我国的民间借贷如何追债?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追讨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一、遇到欠款纠纷,应怎么办一、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
    2023-06-26
    293人看过
  •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举借外债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举借外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举借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存款、贷款利率及各种手续费率。第三十九条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存款业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二、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
    2023-06-01
    430人看过
  • 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如何区分我国的刑罚种类
    一、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刑罚种类,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按照一定顺序排列的各种刑罚方法的总和。关于刑罚种类,根据不同的方式,可以有不同的划分。1、根据某种刑罚方法是否是只能单独适用还是可以附加适用,可以划分为主刑和附加刑;2、根据所判处刑罚中对个人权利的限制和剥夺程度,可以分为资格刑、财产刑、自由刑和生命刑。二、我国的刑罚种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我国的刑罚种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通过上述的两种分类,主要可以概述如下:1、在上述第一种分类方式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其中驱逐出境是针对在我国的外国人的。2、在上述第二种分类方式中,资格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自由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驱逐出境;生命刑指死刑。上述的分类是立足于不同的基础进行的,其中各自的涵义并不会因为处于不同的分类而有差异
    2023-03-22
    296人看过
  • 外企举借外债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
    按现行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规模不得超出其投注差,法律依据是2003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28号《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应当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以内。在差额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行举借外债。超出差额的,须经原审批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总投资。由此可见,投注差,也即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是限制企业举借外债的主要限制性法律条件。一、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许多国家都将外债规模尤其是短期外债规模当做债务危机的风险信号。因为企业外债规模的增长意味着跨境资本的增多,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也会变大。而我国关于投注差的规定是中短期外债以余额计,中长期外债以发生额计(会占用投注差的额度),因此为了能最大层面的利用投注差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更愿意借入短期外债。从
    2023-06-06
    450人看过
  • 美国“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审计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anagement’sDiscssionandAnalysis,MDA)最早起源于美国,它既包括公司管理层对过去业绩的评价和讨论,也包括对会影响公司未来的重要事件、趋势和不确定性的讨论与分析。是对以报表和数字为主的传统会计报表的一个重要发展。但是如何规范公司管理层却面临诸多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对MDA进行审计的必要性和困难、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公认审计准则在MDA披露审计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及美国MDA的相关审计制度值得我国借鉴的方面。关键词: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审计MDA根据GAAP编制的传统会计报表,由于其固有的一些内在缺陷,如只能反映公司的历史信息、格式统一固定、只提供一些报表数据和简单的报表附注等等,已经无法充分满足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要求。为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SEC)于1968年就开始引入“管理
    2023-06-07
    387人看过
  •  我国遗产债务的法律分类
    这段内容讲述了遗产债务的分类以及清偿方式。遗产债务包括被继承人拖欠的税款、未偿还的合同债务、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以及违反道德或法律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债务等。继承人可以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这些债务。遗产债务可归类为以下几类:被继承人拖欠的税款、未偿还的合同债务、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以及违反道德或法律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债务等。要清偿上述债务,继承人可以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 我国遗产债务的分类与清偿方式我国遗产债务的分类与清偿方式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遗产债务可以分为一般遗产债务和专属遗产债务。其中,一般遗产债务是指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而专属遗产债务是指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特定债务,例如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和债务人依法应
    2023-08-30
    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对我国负债类别的分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2
      负债一般按其偿还速度或偿还时间的长短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类: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都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8
      我国的对外贸易管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对贸易外汇的管制。贸易外汇收支是决定一国国际收支状况的最主要项目,因此对贸易外汇的管制就成为各国外汇管制的重点。 (2)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非贸易外汇收支的范围比较广泛,除贸易外汇和输出入国境的国际资本以外的一切外汇收入均属于非贸易外汇收支。其主要包括运输费、保险费、港口使用费、邮电费、佣金、利润、股息、利息、专利费、稿费、旅游费等。 (3)对资本输出入
    • 我国经济法对于公司的种类是如何划分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
    • 在我国对于借条利息一分2的如何写是如何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借条中对于利息的约定一定要清晰、明确,尽量使用简单的数字,而不要用厘、分等可能因期限不同而产生歧义的词语。 比如月利息为本金的1.5%(百分之一点五)。
    •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主要包括哪几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09
      我国的对外贸易管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对贸易外汇的管制。贸易外汇收支是决定一国国际收支状况的最主要项目,因此对贸易外汇的管制就成为各国外汇管制的重点。 (2)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非贸易外汇收支的范围比较广泛,除贸易外汇和输出入国境的国际资本以外的一切外汇收入均属于非贸易外汇收支。其主要包括运输费、保险费、港口使用费、邮电费、佣金、利润、股息、利息、专利费、稿费、旅游费等。 (3)对资本输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