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4:22:48 117 人看过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存续的期限。而所谓的服务期主要是用人单位出资给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保证在用人单位服务几年。因此,两者不一样。一般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有一下几点区别:

1、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是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的。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是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适用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服务期条款,需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还有条件限制,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以约定服务期条款,只有在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即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

3、服务期不一定与劳动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出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与员工作出服务期约定。因此服务期可能小于合同期,也可能等于或长于劳动合同期。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一样怎么办?

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时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对此,应当视情况而定。

(一)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又可以分作两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止,劳动者不必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至服务期满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将原合同期限变更为与服务期限一致。服务期内,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不合法服务期限还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不合法服务期限还有效吗劳动合同不合法服务期限无效,因为劳动合同就无效,服务期限怎么还会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不一样怎么办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时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对此,应当视情况而定。(一)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在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又可以分作两种情况: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
    2023-04-20
    199人看过
  • 合同有效期限与服务期限区别
    一、合同有效期限与服务期限区别服务期限指为履行此合同的工作或服务时间范围。有效期限指合同从签订到合同终止的期限。一般情况是有效期限大于服务期限。有效期限包括合同款付清、质保期满等条件。二、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期限不一样怎么办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时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对此,应当视情况而定。(一)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在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又可以分作两种情况: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止,劳动者不必承担违约金;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至服务期满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将原合同期限变更为与服务期限一致。服务期内,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三、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多长
    2023-05-06
    20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是否能够延长服务期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可以延长。若服务期协议的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通常以服务期协议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依据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可以延长。若服务期协议的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通常以服务期协议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服 务 期 能 否 超 过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 法 律 如 何 规 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长度,最长不超过四年。超过服务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说明即使
    2023-09-13
    2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不同时到期,应当遵守什么标准
    劳动合同的期限先于服务期到期的,则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到期为止;服务期先于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劳动合同续签后;服务期到期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有权行使预告解除权。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中的培训费用包括哪些?企业培训费用通常包括这些内容:1、受训人员的工资;2、受训人员的交通、饮食及其他各项开支;3、受训人员因参加培训而减少工作的损失;4、购买、租用器材、场地、教材及训练设备的费用;5、负责培训的管理人员和主管的工资和时间;6、外聘讲师、教师、演讲者、培训机构的酬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
    2023-07-03
    411人看过
  • 如何规定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
    如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约定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首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签订本合同。第二,试用期是用来确定合同期限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为完成某项任务或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三个月,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试用期不予约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合同没有终止,就必须履行到工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于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缺乏正确认识,许多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个“铁饭碗”和“终身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
    2023-05-07
    334人看过
  • 服务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服务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这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以劳动者不得以此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可以。一、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一、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是否约定?约定是否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严格意义上来说,劳动合同禁止约定违约金,但以下两种情况例外: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
    2023-02-22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等三种。... 更多>

    #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劳动合同服务期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劳动合同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
    •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满的到期日一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5
      1.劳动合同的期限先于服务期到期的,则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到期为止; 2.服务期先于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劳动合同续签后; 3.服务期到期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有权行使预告解除权。 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 劳动合同服务期和劳务期限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3
      一般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有签订期限、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或终止条件)等。自劳动合同的生效期限开始,双方均应当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终止期限到来或终止条件成就时,劳动合同失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因合同履行完毕而消灭。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期的作用是明确员工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一经订立立即生效(除非双方约定的生效时间或生效条件的除外)。生效
    • 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服务期限有效吗?服务期与离职赔偿有区别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用人单位只有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服务期。如果只是一般性的岗前教育且没有相应培训支付费用的相关证据,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如果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依法应为无效,那么只需提前30天通知离职无需赔偿。或者即使服务期有效,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违法情形,也可以通知离职无需赔偿。 另外,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
    • 劳动合同期限能作为服务期的限定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2
      1、不是 2、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或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了特别投资的前提下,劳动者同意为该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别约定,是用人单位的投资回收期。劳动合同期限简称合同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另行约定的服务期限,可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