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终止法律依据是什么
1.《教育法》(2015年修订)
第二十六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2.《职业教育法》
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
4.《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
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十四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厦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终止的办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
三、厦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终止受理条件有哪些
1.经本部门审批成立的民办中职学校。
2.民办中职学校自己要求终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七条,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按规定进行了财务清算。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九条,对学校的财产进行了清偿和处置。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经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
-
厦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302人看过
-
厦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法律依据是什么
378人看过
-
三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终止法律依据是什么
491人看过
-
莆田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终止法律依据是什么
210人看过
-
南平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终止法律依据是什么
129人看过
-
厦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终止要办多久
390人看过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多>
-
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XX,男,汉族,38岁,身份证编号:xxxxxxxx,初中文化,河南省开封市人,现住河南省开封市xx街xx号院xx号楼xx号。 上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xxx)永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xxx)永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 2、改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上诉人在本案中
-
学校强制就业有法律依据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2首先,学校安排学生住宿并不缘由“强制”,而是缘由学校的管理,也可以说是一个习惯,当然这个习惯就是可以作为一个法律(行为规范)的渊源来讲,这个一般法科学生都知道。也就是说:学生住学校是我国大学所遵守的习惯法。 第二,作为学校学生,只要学校的内部规定不违法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这里首先解决一下学生住学校是否违反宪法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这个问题只要你对比一下在刑事诉讼过程或者结束后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
商业合同的终止的法律依据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5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另外,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
-
学校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3学生在学校受伤,如果学生交有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有义务赔偿,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得到保险赔偿不能免除学校等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小学寄宿学校的法律依据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3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人口居住较为分散的山区、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卫生室、浴室、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核定寄宿制学校的教职工人数,配备必需的宿舍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医务人员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非寄宿制学校居住较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