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4:21:21 263 人看过

目前暂未出台新的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第二十九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入户相关文章
  • 经济适用房款由住建局管吗
    一、经济适用房款由住建局管吗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着指导及对全国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进行全面监管的重任。而各县级以上地区人民政府所属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则承担起了本辖区内经适房的管理任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二、经济适用房能否转,具体的规定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满5年取得房产证后能转让。经济适用房是
    2024-03-30
    87人看过
  • 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二类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一、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主要提醒在交易时限的区别上:1.一类经济适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2.二类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二、二类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二类经济适用房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产。二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三、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需缴纳哪些费用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替需缴纳的费用如下: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
    2022-06-27
    174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北京新老经适房如何划分
    概念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北京新老经适房的划分北京的经适房是从1998年开始建设的,以天通苑、回龙观等一批经适房为代表。但早期的经适房面积较大,很多户型上百平米,而且审核分配也不严格。2007年,北京实行了新的经适房制度,严格规定了经适房的套型面积、销售对象、申请审核、后期管理等政策。对于已购经适房的再上市交易,2008年4月市住建委出台政策,将之前和之后购买的经适房划分为老经适房和新经适房,实行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经适房上市相关政策按照2008年4月颁布的政策,未满5年的经适房不得上市,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保部门通过
    2023-12-16
    482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和住宅有什么区别,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
    一、经济适用房和住宅有什么区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有如下区别:1.价格方面普通住宅完全是市场价,而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指导限制价。对于经济适用房,除免收土地出让金外,并给予别的方面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相对来说要比普通住宅价格优惠一大块。2.质量方面经济适用房价格比普通住宅低并不是因为降低工程质量。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工程质量与普通住宅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3.销售对象普通住宅销售完全市场化,什么人买和买几套都可以,没有限制。经济适用房从政策上讲,应该销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原则上只允许一个家庭购买一套。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购买面积要有所控制。二、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如下:1.有当地城镇户口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三
    2022-06-29
    175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出售经济适用房怎样缴税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1、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2、经济适用房应当如何缴税?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出售,交易时需多缴纳综合地价款,其他与商品房一致:综合地价款缴纳标准:2008年4月8日前下发房产证的税率为交易价格10%,之后下发的为差额70%。二类
    2023-05-05
    168人看过
  • 济宁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统一规划建造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需要一定的条件。同时,由于其的特殊性质,所以,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也有一定的限制和约束。那么,济宁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是什么?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
    2023-02-28
    495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办法是什么?经济适用房具体要怎样申请呢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它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相对比较能够负担。于是,在如今房价高涨的环境下,经济适用房就成了中低收入刚需购房族竞相追逐的目标。因为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所以申请材料和手续相对多而复杂,审批也十分严格。那么,经济适用房具体要怎样申请呢?首先要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
    2023-12-02
    319人看过
  • 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标准
    一、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1.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建设。普通商品住宅则必须由市场运作方式建设。2.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宅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3.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主要是非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有购买力的家庭。二、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是:1.房屋总登记费:按房屋售价的0.5‰计收总登记费,由卖方承担。2.房屋转移登记费:按房屋实际售价的0.4%收取,由买方承担。3.房产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实际售价的0.8%收取,由买卖双方各付50%。三、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
    2022-05-20
    355人看过
  • 经济适用住房能买卖吗,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有哪些?
    一、经济适用住房能买卖吗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前提是要住够五年,具体规定如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要明确一点,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
    2022-07-01
    330人看过
  • 什么叫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什么叫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要是本地城市的户口,同时在本地城市居住满了3年或5年,另外,人均住房面积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有个人收入必须是中低收入水平,最关键的是要没有其他房产。满足以上条件,带上有关的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经济适用房,并办理登记手续,全部材料房管局要实行复审和评分,并公示15天。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条件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一)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
    2023-06-04
    108人看过
  • 深圳出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管理办法
    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以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五)家庭人均年可
    2023-04-22
    168人看过
  • 南宁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准入、销售及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本办法所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城区范围内,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市场监督管理、民政、卫生健康、公安、人民防空、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与民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销售及售后的监督管理。第二章政策支持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2023-04-10
    446人看过
  • 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
    一、为促进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切实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二、本实施细则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指由市政府授权部门进行管理,市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设计建设的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解危解困住房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认定标准,由政府确定。三、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定价,分级管理。省物价局、省建委负责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政策、规定,并核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幅度。市、县级市物价局会同建设、房产部门实施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制定实施细则,物价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省核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制定具体销售价格。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按照保本的原则确定,并保持合理的楼层、朝向等差价。具体价格构成如下:(一)住房成本:1.征地及拆迁安置补偿
    2023-04-12
    295人看过
  • 我国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特殊管理有哪些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是国家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从1998年开始实行的一项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政策,其目的是通过该政策的实施,实现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所以,对于经济适用住房有很多特殊管理,表现在:(1)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限制我国对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不允许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2)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购买其他住房的限制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
    2023-05-31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入户
    词条

    入户是指定居某地登记户口,这也称之为是落户,根据落户的相关规定,办理一定手续后落户该地并且长期定居,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且领取迁移证之后,注销原户口。... 更多>

    #入户
    相关咨询
    • 南阳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是什么,南阳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南阳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作出的政策性安排,所以现在很多符合条件的买房都会去申请经济适用房,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南阳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
    • 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区别:1、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主要是非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有购买力的家庭。2、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
    • 经济适用房的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0
      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方面,即获得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尚未提现、购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范围内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全市年平均收入标准以下;在拆迁范围以外本市无其他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