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成立前期间的物业服务人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02:10:16 133 人看过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一、合同成立的作用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是什么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不仅是指签订合同双方最后的交付行为,而且还包括双方一系列行为及其结果的总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通常在法律上规定为全部履行,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它实际上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1)实际履行。实际履行是指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按照实际履行的定义,如果一方发生违约,其违约责任不能以其他财物或赔偿金代替。即使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果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只有在实际履行已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才允许不实际履行。

(2)适当履行。适当履行是指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在合同标的(物业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及主体、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都必须适当。按照适当履行的定义,如果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有过错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责任。当缔约一方只履行合同的部分义务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并可就因一方部分义务导致其费用增加要求赔偿,但部分履行不损坏当事人利益的除外。当事人一方如果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合同,但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则应继续履行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技术服务合同服务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内容?
    (1)技术服务合同服务方的权利有权接受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材料及其他有助于技术服务顺利开展的其他工作条件;有权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时间、地点接受委托人支付的报酬;在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接受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时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在委托人逾期六个月不接受工作成果时,有权处分工作成果,并从处分的收益中扣除应得的报酬和委托人应支付的费用(违约金、保管费、损失费等)。(2)技术服务合同服务方的义务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综合上面所说的,服务性的技术合同需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进行协商签订,特别是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定要注明清楚,只要合同一旦签订好,不管是委托方还是属于服务方都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
    2023-03-11
    96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有什么,物业所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一、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有什么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有物业方面的管理权利。1、物业有以下几种情形,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2)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2、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业主大会
    2023-06-24
    313人看过
  • 在物业服务中物业服务人有哪些权利
    1、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方案。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方案实施管理。3、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4、有权制止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行为。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履行物业服务合同。6、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7、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委托,代收相关费用。8、经业主大会的允许,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一、物业服务人的基本职责有哪些?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2、物业设
    2023-03-22
    481人看过
  • 前期物业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区别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区别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差别在于:(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二)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条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人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的规定
    2023-02-20
    355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有什么,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有什么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有: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二、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是什么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指物业服务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具体包括: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即有关物业的开发单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活动。2.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代表业主利
    2023-04-12
    373人看过
  • 疫情期间,基于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如何履行服务管理义务
    首先,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物业公司首先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无特殊约定,则按照合同签订的根本目的,结合各地住建部门以及各地疫情的具体要求,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消毒(尤其是电梯等封闭区域)、对小区内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身份核实等排查措施、多渠道社区防疫宣传、加强物业人员自我防控、特殊时期为业主统一采购生活用品等。其次,业主与物业公司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各地要求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物业公司应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如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费,势必影响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运转及服务质量。尤其在疫情期间,物业公司与业主更应同心协力、共抗疫情。如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疫情期间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
    2023-06-14
    184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什么事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主要差别在于:(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
    2023-08-13
    156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前期合同的不同之处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物业服务合同和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2023-07-06
    451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和普通的物业服务有关系吗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由前期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分析可见,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工作,尤其是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特定内容是以后常规期物业管理的基础,对常规期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和重要的影响,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并提供服务。一、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2、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3、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4、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5、采用书面的形式。二、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住之日
    2023-04-03
    382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有什么规定吗?
    几年一签是属于可以和物业公司约定的范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小区物业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1、小区物业合同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物业合同物业违约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物业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协商来确定物业费用还有就是违约金条款,物业费是否收取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有个确定是否需要写到合同当中。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023-07-03
    471人看过
  • 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一、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1.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是前期物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内容、标准、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对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则属于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问题,无需在合同中约定。2.服务的费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费用种类多,情况复杂,支付主体及责任容易混淆,易造成矛盾,必须在合同中予以列明。例如,应当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不能转嫁给业主;对于由业主支付的费用部分,则应当注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当在物业销售前予以明示或约定。3.合同解除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当此类因素致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的方式规避风险
    2023-04-12
    67人看过
  •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的主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二、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有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
    2023-06-01
    125人看过
  • 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的特征包括: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过渡性;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要式合同。一、物业管理公司法律需求物业管理公司法律需求有以下几点:1、物业管理指物业管理中面向所有业主、使用人提供的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的是满足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的服务需求,内容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作具体约定,目的是为了保证物业的完好与正常使用,维持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和物业良好的环境。2、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二、非要式合同是指什么非要式合同是指:非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以特定的形式成立和生效。非要式合同又称非要式合同和要式合同。合同不需要以特定方式成立,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有关机关批准登记、认证、公证或第三人证书等。本合同签订程序简单,只要双方依法就合同
    2023-04-12
    287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指的是什么?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指的是:物业服务转委托产生的相关义务;保养维护义务;管理义务;定期报告义务;禁止以不合理方式催交物业费;通知义务;交接义务;继续管理义务等。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一、物业服务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2、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3、业主
    2023-04-10
    28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怎么立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5
      为保障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建设部制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示范文本,供前期物业管理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服务协议的各项条款。
    •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2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服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08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约束 [核心提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赋予债权的物权效力。业主概括承受了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际上属于“为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此处的第三人是指业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有物业服务法律制度设计为依据。业主与建设单位之间有关于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束的合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业主不是合同
    • 男方服刑期间女方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
      婚姻法上的相关权利义务。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业务时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般不超过5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