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工期怎么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41:48 304 人看过

一、施工合同工期怎么看

工程合同的工期计算涉及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竣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属于什么科目

(一)工程施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3、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2)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3)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三、签订合同中违约责任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中,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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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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