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复效需要下列条件:
(1)投保人有申请复效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中止后不会自动恢复效力。投保人愿意恢复合同的效力,必须要向保险人提出复效的申请,一般以申请书的方式。
(2)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承保的条件。
(3)投保人要补交合同中止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中止主要是由于投保人的原因,所以投保人需要补交所欠的保费。
(4)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复效申请。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复效申请表示同意,是保险合同复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同时具备以上的条件,中止保险合同才能复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复效的约定或者复效的条件未成就,在两年内,保险合同仍处于中止的状态;如果保险合同中止期间满2年,保险人解除合同,保险合同终止。
(5)必须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的变换为定期寿险,保险单所有人行使复效权利比重新获取一份新的保险单有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一、如何聚焦保险合同的关键点?
配置保险、缴纳保费,就是预防小概率事件给个人财务带来的巨大冲击,保险配置确实人人都需要,可如何买,买什么,就因人而异了。
产品无非好坏,只有适合不适合。配置保险产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1.根据资产、职业、年龄等需求设计风险保障计划;
2.保险代理人根据设计方案匹配产品,为您介绍产品要素;
3.审核保险合同主要条款,是否与设计方案一致;
4.签署保险合同,按期缴纳保费;
5.每2-3年进行保单诊断,适当增加或调整保障范围。
这里面难度系数最大的一环就是审核保险合同。很多投资者习惯依赖于代理人的口头描述,人们在接受信息时又往往习惯于记住自己想记住的部分,这时往往就造成了“个人意念”与“真实条款”之间的偏差,结果会出现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理赔时的投诉。
很多投资者也说,我们又不是专业人士,保险合同那么复杂,我们怎么看得懂?今天就教你几招,如何聚焦保险合同的关键点?
1.保障期多长?
60岁、80岁、还是终身。如果你期望可以对自己有更多的保障,当然时间越长越好。要知道岁月越大,保险产品可选择的范围越窄。所以,最好就是在投保初期选择保障时间长的产品类型。
2.保障范围是什么,比例是多少?
比如有的保险合同里面,有重疾,有轻症,重疾保障是保额的多少比例,轻症是保额的多少比例?各有多少种类?
举个例子,比如国内某两全保险,轻症是主险的30%,也就是保障额度是:100%重疾+30%轻症。
3.明确知晓合同中“免责条款”和“理赔要求”,
4.保障额度是多少?
5.如未出险,退还的是保费,还是保额?
二、保单的现金价值怎么计算
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
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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