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对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51:38 357 人看过

1、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

2、证据。

一、诉讼保全的方式是什么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诉讼保全的执行

(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

(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

(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不予保全。

(六)当事人申请保全时,由案件承办人审查保全申请是否成立,担保手续是否完备,符合保全条件的,请示庭长及主管院长,同意后,立即制做保全裁定书。同时,核算保全费用,督促申请人交纳。

(七)被保全财产在当地的,承办人应当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在上述时间内未能采取措施的,应报告庭长及主管院长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6小时。诉前保全或者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执行。

(八)保全执行的同时,承办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义务协助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同时将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材料及时入卷。

(九)情况紧急时,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快速办理,可通过电话方式直接向领导请示,有关审批手续等均可事后补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诉讼保全的方式有几种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一、诉讼保全的方式有几种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
    2023-03-19
    397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意思是什么诉讼保全有哪几种方式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诉讼保全的财产有以下特点:1、具有经济利益,比如没有经济利益的纯义务,没有保全的价值;2、可实现性,即必须可以转化为其所有人的合法利益,非法所得或违禁品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不具有诉讼保全的意义;3、可转让性,不能在主体之间进行让与的财产不得保全,如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继承权,又如从附于主权利的从权利(担保物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023-07-22
    220人看过
  • 什么叫诉前保全诉讼保全?
    1、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一、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为了保障自己财产请求得到实现,当事人会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是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而诉前财产
    2023-06-21
    329人看过
  • 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包括什么,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一、证据保全法条包括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2023-06-18
    85人看过
  • 诉讼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诉讼保全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一、诉讼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诉讼保全担保为司法类担保。其是指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根据新《民诉法》的规定,诉讼中的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即担保不是必须的,法院在这里有裁量权。担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现金认可度很高,所有法院均认可。但是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最大。因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价值多大的财产,那么自己也要提供多大价值的现金。不动产认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法院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这无形中增加了申请人提供此类担保的难度。银行保函,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保函认可度很高。由于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是以银行的信誉作为担保,因此,几乎不存在银行无法兑现保证责任的
    2023-06-01
    230人看过
  • 虐待监管对象罪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所以该罪的诉讼时效是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在下列期限内不再追诉,其中包括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虐待被监管人罪诉讼时效虐待被监管人罪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则追诉时效为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则追诉时效为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如果法定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则追诉时效为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
    2023-07-04
    33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诉讼对象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除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工作人员以外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依法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参与人主要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依据诉讼参与人同案件的利害关系不同,可以将诉讼参与人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类。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被告人享有以下主要诉讼权利:1、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有获得辩护的权利。3、申请回避的权利。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5、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6、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7、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8、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作用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就人民检察院
    2023-07-05
    24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对象是谁?
    一般是行政机关,并且被告方的行政机关必须是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才能被认定为被告。行政诉讼一般处理的是行政争议,因而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一般而言就是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因为一定的原因而双方发生一定的争议。行政诉讼中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对象是谁行政诉讼法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
    2023-08-13
    140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保全责任险,诉讼保全责任险的适用优势
    1、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2、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中的担保人,其就像一个生产出“实物产品”的生产者一样,将其产品卖给了投保人。投保人,即财产保全申请人以其购买的产品作为担保物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保险公司的义务,按照保险条款及保单的固有内容履行保险义务。3、该种担保方式,是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作为一种与金钱担保、物保作用一样的担保物,在发生保全错误时,财产保全申请人依据保险产品的合约,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保证被保全人所遭受到的损失得以赔偿,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4、诉讼保全责任险的创设,是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创新。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财产保全担保规则,但并没
    2023-03-30
    387人看过
  • 房产保全后必须诉讼吗,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房产保全后必须诉讼吗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没有规定一定要提起诉讼,不提起诉讼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不仲裁又不起诉的,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023-04-18
    366人看过
  • 诉讼保全能保全什么财产
    诉讼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谓“限于请求范围”,是指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应当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内,标的物的价款超过请求权或者请求权的价款的,不应当包括在内,两者的数量应该大致相等。受请求范围的限制,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诉讼人提出的特定财产保全申请,也可以是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标的,也可以是案件标的物。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范围或者保全的财产与本案无关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应当与造成损失的范围相一致。财产保全的类型根据时间标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内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
    2023-05-31
    445人看过
  • 哪些对象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一般是行政机关,并且被告方的行政机关必须是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才能被认定为被告。行政诉讼一般处理的是行政争议,因而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一般而言就是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因为一定的原因而双方发生一定的争议。一、仲裁适合哪些纠纷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仲裁范围主要是合同纠纷,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的民事经济纠纷。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纠纷不能仲裁。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二、哪些纠纷不可以仲裁1.将纠纷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提交仲裁的纠纷仅限于民商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
    2023-06-19
    71人看过
  • 哪些是行政诉讼的复审对象
    行政程序证据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三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第三十六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2023-06-13
    285人看过
  • 什么是以身份证为证明对象的民事诉讼,关
    证明对象,也称为待证事实,是指证明主体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简单说就是需要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原则上,所有的案件存在争议的事实均需要证明。但是,除了免证事实之外的事实,均应当成为证明对象。免证事实的范围:(1)众所周知的事实;比如说十月一日是国庆节,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去,初一.十五月亮会圆。这些当事人不需要证据证明。(2)自然规律和定理,例如1=2、三角形三个内角之和等于180度。两点确定一条直线。三点确定一个平面是自然规定和定理。(3)推定的事实;通过基础事实的证明就能得出结论事实的存在。换句话说,作为当事人,结论事实需要证明。只有证明基础事实的存在,才能证明结论事实的存在。比如说甲于05年1月1日死亡,这是一个基础事实,可以得出的结论事实是甲在05年1月2日晚没有和张三打麻将。很明显甲在05年1月1日死了,到了1月2日就应该是停在停尸间
    2023-08-18
    45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诉讼保全的范围是什么?保全的对象有哪些?保全的对象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据此规定,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限于请求的范围;二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格与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的价格大致相等。保全的对象限于财物,包括金钱、物品及有价证券。所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被保全的财物应当是本案的诉讼标的物或者虽然不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物,但与本
    • 诉讼保全的作用是什么, 诉讼保全的设定是否属于诉讼保全的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争议的财产或一方当事人持有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限制该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责令其实施一定行为,以防止有碍于判决执行的行为或事由发生,保证判决的执行。由此可见,诉讼财产保全的作用在于限制他方当事人对自己持有的财产实施转移、隐匿或灭失等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
    • 民事诉讼的上诉对象是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3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的上诉对象为: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 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诉讼保全有何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8
      1、诉讼保全,就是在法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或者原告人为了保证判决得到顺利执行,向法院申请对被告或者被告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行为。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
    • 民事诉讼反诉对象是谁,反诉的特征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8
      反诉对象: 反诉的对象是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 特征: 一、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二、请求具有独立性; 三、目的具有对抗性; 四、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五、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