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08:40:10 146 人看过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条件是:

1.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应该具有唯一性;

2.国家并未禁止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职工在实际用人单位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受伤员工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员工受伤要怎么报工伤

员工受伤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干活要不到钱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职工与一个用人单位保持合法的劳动关系,同时又与另一个用人单位保持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双重劳动关系的现象,在现阶段比较普遍,他们发生工伤后待遇应由谁支付,法律规定不是很明确。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只要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同样会受到法律保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做临时工,是国家政策允许的,虽然与某厂的劳动关系不规范,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而其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发生工伤后,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承担的问题。首先,劳动关系是明确的。与公司保持着劳动关系,同时与某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容置疑的,从法律上讲,两个用人单位均有承担责任的义务,但是由谁承担更合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其次,确定工伤事故发生地。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谁受益、谁负责”
    2023-06-14
    246人看过
  • 探讨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确认的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包括劳动合同,职工的报酬等。工伤的认定以劳动关系的确立为前提。只有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才会涉及工伤问题。但是劳动关系的确立并不以工伤为依据。首先,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前提,如经司法程序及工伤认定机构的调查核实均不能确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机构可决定终止工伤认定。其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指:订立主体的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违反效力性强制性的内容。最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应当按照以下内容确立。(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关系中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
    2023-07-06
    267人看过
  • 揭示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动因
    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如下:1、根据传统的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员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种劳动法关系;2、用人单位招聘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推导法律禁止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3、认为如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必然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混乱,造成不利后果。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的处理是:1.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2.不得再为职工办理挂名手续;3.解决好两不职工的劳动关系;4.加强对学习、培训人员的管理;5.彻底清理外出劳务人员;6.取消外借,建立合理流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7-02
    473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糸如何交工伤保险(关系)
    一、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交工伤保险目前实践中是不允许双重社会保险关系的,而且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似乎也表明社会保险关系只能唯一,因为社会保障号码对应的公民身份号码是唯一的。对此,也有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工作,但只允许他参加一份社会保险,那么他的社会保险待遇和他的工资收入就不相对应,也是他的社会保险权益的损失,而如果和从事一份工资待遇很高的工作相比,他就会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工资收入很高的可以按很高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我通过两份工作辛苦换来的收入反而不能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这确实值得思考。二、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023-05-30
    435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认定须满足一定条件
    小王:我在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同时还在一家保险公司就职,请问,我是否与两家公司均存在劳动关系?律师:双重劳动关系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理论,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隶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由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人事档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所以,你不属于上述人员范围。
    2023-06-10
    358人看过
  • 2024双重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双重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双重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下列情况当中: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它用人单位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4、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停薪留职、放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
    2024-03-21
    344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要具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一、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要具有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要具有相应的劳动关系。现实中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在很多地方的工伤认定部门都要求在认定工伤之前进行劳动关系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劳动关系怎么认定(一)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同时具备的情形,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
    2023-06-17
    247人看过
  • 承认多重劳动关系具体有哪些
    承认多重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在完成8小时工作任务外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者非全日制用工从事第二职业。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024-04-24
    444人看过
  •  确认工伤认定的劳动关系方法
    根据题目要求,我们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改写,同时保持其意义不变。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其次,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制定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并适用于劳动者。最后,劳动者需要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根据题目要求,我们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改写,同时保持其意义不变。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其次,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制定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并适用于劳动者。最后,劳动者需要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适用:工伤认定关键环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适用与工伤认定有关。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则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发生事故伤害时,用人单位不得缓缴或者减免工伤保险费。因此,
    2023-08-27
    458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薪酬工资、工作时数、休息休假、解除劳动合同等权利都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否则构成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务合同确立的劳务关系则限制较少,主要受合同内约定的权利义务和民法典合同编的限制。一、退休返聘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3-03-14
    245人看过
  • 劳动关系在工伤处理中的重要性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也就是说,发生事故伤害依工伤处理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不了工伤,就无法依《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024-04-27
    239人看过
  • 劳动者双重劳动关系中发生工伤哪个单位负责
    目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具有双重身份的劳动者非常普遍,包括兼职、停薪留职、离岗挂编等。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采取下岗分流等方式,使大量劳动者在保持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和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寻找新的工作机会,这些劳动者也具有双重身份。有观点认为这些情况构成双重劳动关系,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一般都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其主要理由在于:劳动关系是具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的特殊法律关系,一旦形成对于双方均具有法定的约束力。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许多方面对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而言具有唯一性,如劳动者只能有一个社会保险账户,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只能有一份档案并由一个部门保管。因此,双重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也不为法院所认可,具有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原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与实际工作的单位形成的只能是劳务关系。但是,工伤保险具有
    2023-04-22
    427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类别有哪些,劳动关系什么时候认定
    一、劳动关系的类别有哪些劳动关系类型通常的划分的标准为以下几种:1、根据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二倍工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责任。2、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可以分为全日制劳动关系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工作时间的标准为每日4个小时,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的就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即小时工;超过4个小时就是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工作5个小时,则就是全日制劳动关系,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必须要工作8个小时。3、根据是否直接用工,可以分为劳动关系和劳务派遣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只有一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一对一的关系;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两个单位,两个单位共同承担原本一个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4、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以分为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在个别劳动关系的标准与集体劳动
    2024-04-21
    278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日前,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法学会秘书长张恒顺告诉记者:曾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通行做法已被打破。现阶段,在兼职、停薪留职和国有企业职工内退、下岗或待岗就业三种情形中,可以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这里的具体的案例是,职工赵某与某电力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侵权事实待岗外出兼职受伤引发争议赵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职工,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2年,赵某离岗休养,该公司除继续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只给他发基本生活费。由于生活压力较大,赵某来到一家电力公司做塔吊机械维修工。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该电力公司为赵某申报缴纳了工资薪金所得税。2007年4月17日,赵某受电力公司指派在赴山西省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身受重伤。同年11月27日,电力公司为赵某预交4万元住院费。出院后,赵
    2023-04-25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 更多>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怎么认定双重劳动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5
      首先,我国承认双重劳动关系。比如:工伤意见中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其次,我国在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中的规定中,并未列举双重劳动关系。 因此,只要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第一条的规定即可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
    • 工伤认定是劳动关系吗,认定工伤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有用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5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的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2、劳动关系是存在的,但是做
    • 关于工伤保险的双重劳动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8
      双重劳动关系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政策: 1、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以下简称多单位就业职工),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用人单位为多单位就业职工或非全日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先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按规定办理登记(退工)手续。 3
    • 劳动关系确认 工伤认定有什么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处理劳动者因工受伤补偿问题的具体规范《条例》从工伤情形、工伤认定程序、工伤待遇等多个方面对劳动者因工负伤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然而,并非所有劳动者因工受伤都能依据《条例》规定进行救济,《条例》的适用范围具有特定性。
    • 临时工工伤认定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如何确定双方是否有劳动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答: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徐某从2014年9月23日开始在被告公司处从事工作,并由被告发放工资,工作期间,原告徐某虽然作为临时工,也并未与被告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但依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原告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徐某告在桂平市某陶瓷公司处工作期间,双方已形成了劳动关系。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