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债权,是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会议的首要职权,在处理企业破产实务操作中,债权人会议怎样合法有效的进行核查债权,是管理人和人民法院十分重视的一项工作,由于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和有权核查债权的其他人员,并不熟悉法律规定,甚至是第一次参加破产程序,如何进行核查债权,需要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能正确的介绍和引导相关主体去行使,法院能依法监督,对合法有效通过的债权及时裁定确认,以确保破产程序依法顺利了结。
核查债权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即对债权人的身份、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进行调查核实。债权人的身份决定了其是否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有关事项是否享有表决权;债权的数额决定了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时所代表的表决权数,及将来破产分配时的分配比例和受领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决定了某些财产是否并入破产财产,债权人是否通过破产分配实现债权,以及某些决议是否达到了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一定比例,因此,债权人身份和数额的核实确定以及有无财产担保,是整个债权人会议的基础工作,是其他职权行使的前提和基础,由此才能确定某项决议是否具备法定人数和表决数额,是否依法获得通过。
核查债权主要体现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这时债权人的身份和债权数额都需要等待确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也有可能出现零散的核查债权情况,新的《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这样就会存在以后的债权人会议中,有可能出现补充申报债权,就会需要再次核查债权,这是对旧有破产法的一个新突破,已失效的《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这种新规定,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防止了债权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申报债权而被法律除权的过度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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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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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怎么样的,债权人会议行使哪些职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6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那么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怎么样的,债权人会议行使哪些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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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权利人怎样申报破产的债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7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个别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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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执行阶段债权人如何申请破产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3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应当说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的原因是: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清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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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的意义(1) 侦查阶段重庆在线咨询 2021-03-03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开始刑事拘留),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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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债权人会议行使怎样的职权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经理,审查经理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员; (四)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选择和更换;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业务; (6)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九)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十)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