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时的物上代位权具体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9:43:29 162 人看过

担保物权人的物上代位权,是指担保物因灭失、毁损而获得金钱或其他物的赔偿或补偿时,此等金钱或其他物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依然存在于其上,债权人有权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抵押权设定的目的是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以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权已届履行期满而债务人未履行时,抵押权人有权从依法处理抵押物获得的变价款中优先受偿,抵押权及其所担保的债权能否最终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抵押物的价值。

一、当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如何进行救济

当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进行救济可以申请优先受偿。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抵押物毁损灭失、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抵押物灭失得到赔偿金的,抵押权人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

二、抵押权消灭的六种情形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抵押权属于债权的从权利。

2、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

若因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人应当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拆迁补偿款、赔偿金等)行使抵押权。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又没有相应的代位物的,抵押权消灭。

3、因法定期间届满而消灭。

4、因抵押权的行使而消灭。

通过抵押物折价或拍卖等方式处理,即使其债权未完全受偿,抵押权也消灭。

5、因抵押权人放弃而消灭。

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是权利人的自由。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6、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实物期权具体是指什么?
    一、实物期权具体是指什么?实物期权是一种期权,其底层证券是既非股票又非期货的实物商品。又叫股票期权和指数期权。是管理者对所拥有实物资产进行决策时所具有的柔性投资策略。实物期权,把金融市场的规则引入企业内部战略投资决策,用于规划与管理战略投资。在公司面临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下,实物期权的价值来源于公司战略决策的相应调整。每一个公司都是通过不同的投资组合,确定自己的实物期权,并对其进行管理、运作,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实物期权法应用金融期权理论,给出动态管理的定量价值,从而将不确定性转变成企业的优势。二、实物期权的特点是什么?实物期权隐含在投资项目中,有的项目期权价值很小,有的项目期权价值很大。这要看项目不确定性的大小,不确定性越大则期权价值越大。三、实物期权理论方法在创业投资中运用意义是什么?创业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在其运作过程中存在着高度的信息不对称。创业投资家(ventrecapital
    2023-06-01
    444人看过
  • 论我国抵押权物上代位制度的若干问题
    物上代位性是抵押权的基本属性之一,它是指抵押权的权利内容不是抵押物的使用价值,而是其交换价值,因此,抵押物虽然改变其原有形态或性质,但只要还维持交换价值,抵押物的变形物或代表物在实质上就仍是抵押权的客体,抵押权的效力就仍能及于该变形物或代表物上。抵押物的代位物,是指因抵押物发生毁损或价值形态的变化而抵押人获得的代替抵押物价值形态的其他物。关于抵押物的代位物的范围,各国立法并不完全相同。德国、瑞士民法将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归结为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法定债权质。原则上,抵押权之物上代位性,主要以抵押所有人得以取得之抵押物的保险金为代位物。德国民法典第1127条第1款规定:属于抵押权的标的物为土地所有人或自主占有人的利益提交保险时,抵押权扩及于对保险人的债权。第1128条第1款规定,建筑物提交保险者,在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将发生的损害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自受领通知之时起经过一个月时间,保险人始得向被保险人
    2023-06-08
    246人看过
  • 代位权可以适用于抵押物吗
    一、代位权可以适用于抵押物吗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如果次债务人以抵押物担保债权的,代位权适用于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后,有剩余财产的,返还给次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
    2023-05-06
    106人看过
  • 抵押权的保全权具体内容是什么?
    抵押权的保全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减少防止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担保请求权,是指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的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请求权。3、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追及权。当抵押物被第三人非法侵夺时,抵押权人依法可以对抵押物行使追及权,追及权使作为担保权基本效力的优先权得以保留,从而保全了抵押权。一、抵押房产租金的归属是谁抵押财产的租金归抵押人所有,具体如下:1、虽然该房屋已抵押,但该房屋仍属于抵押人,不影响其租金收益权;2、租金属于抵押物的法定孳息,但房屋被法院依法扣押的,租金属于抵押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权人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抵押人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扣押抵押物的事实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如孳息。前一种
    2023-03-05
    191人看过
  • 保证人的代位权具体是什么意思?
    保证人的代位权,是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得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向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权利。保证人的代位权是保障保证人求偿权实现的制度。因此,只要承认保证人的追偿权,就要承认保证人的代位权。代位权实质上一种债权的法定转移。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代位追偿权通常是指在连带之债中某一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即取代了债权人的位置,享有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的权利。代位追偿权是主权利,债权产生的时候,代位追偿权并不同时产生,只有在债权因保证人、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履行了债务而消灭的时候,保证人及已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才对原债务人或未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产生代位追偿权。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
    2023-06-27
    283人看过
  • 可以作为借款抵押物的具体有什么
    下列财产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1、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2、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其他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通常借款抵押物品有哪些每种类型的贷款都有各自不同的抵押物,有些是凭借个人信用,有些是个人资产。1、不动产抵押: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等土地使用权;2、动产质押物: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资的其他财产权利;3、信用抵押:其实纯信用贷款无需抵押,这里指的是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依据信誉给予贷款,所以信用和
    2023-08-10
    293人看过
  • 担保物权上代位性是什么
    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是什么债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并不以使用担保财产为目的,而是以取得该财产的交换价值为目的,因此,担保财产即使灭失、毁损,但代替该财产的交换价值还存在的,担保物权的效力仍存在,但此时担保物权的效力转移到了该代替物上。这就是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
    2023-06-11
    58人看过
  • 行驶物上代位权的条件是什么?
    担保物权人行使物上代位权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第一,担保财产发生毁损或灭失。第二,必须有代位物存在。若抵押财产发生灭失后并无代位物存在,则应认为抵押权因标的物的灭失而消灭,不发生物上代位问题。第三,代位物应为担保人所有。担保物权人所能支配的只是担保人所拥有的交换价值,若担保财产之代位物非担保人所有,则担保物权不能在该物上成立物上代位。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保险金的请求权。当抵押人以抵押财产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而受益人为第三人时,保险金的请求权为第三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代位权能否发生应分两种情形区别对待:如果受益人的指定是在抵押权设立之前,则受益人所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不受抵押权影响,此项保险金不能作为抵押财产的代位物;如果受益人的指定是在抵押权设立之后,则抵押权人享有优先于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此项保险金即为抵押财产的代位物。物上代位权跟代位求偿权是不一样的,物上代位权是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求偿
    2023-03-08
    389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的具体构成要件
    债权债务中的抵押物如下:(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并抵押。抵押贷款中抵押物处置的规定是什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
    2023-07-04
    163人看过
  • 债权人具体何时可以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具体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时间,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一、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哪些法律要求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法律要求: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懒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
    2023-03-20
    305人看过
  • 代位权是指什么,代位权的标的有哪些,包括什么
    代位权亦称“代位求偿权”。东道国政府对其境内的外国私人投资须予以保证。如果外国投资者在某国的投资因政治原因而遭受损失,由投资国政府(一般通过海外投资保证公司或保险公司)予以补偿,而投资国政府取得代替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提出索赔的要求。一般说,代位权包括以下内容:(1)代位权的范围和条件。如果投资国承保者根据承保范围内投资者支付赔偿款项,东道国政府应承认因上述支付而转移给承保者的任何货币、债权、资产或投资,并承认承保者所继承的任何权利,同时,承保者应受投资者尚存法律义务的约束。(2)代位权的限度和限制。一是代位权的权益限度不能超过原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二是依照东道国法律禁止或限制承保者代位取得的财产利益的安排。(3)资金的转移。承保者根据其承保范围取得的法定货币的款项,东道国政府对其使用和兑换不应低于该资金在原投资者手中的待遇。代位权的标的除了债权外,还应包括以下权利:实体上的权利,具体包括物
    2023-06-11
    423人看过
  • 债权的物上代位权实现方法是什么
    一、物上代位权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2、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3、委付不得附有条件。4、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二、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保险人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来取得的。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推定全损赔偿,并以明确方式表示将其标的所有权全部转移给保险人的行为。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是海上保险独有的一种处理保险标的损失的手段。三、委付的条件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委付必须以推定全损为条件,因为委付包含着全额赔偿和转移保险标的一切权利义务两重内容,所以要求必须是在推定全损时才能适用。2、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被保险人要进行委付必须提出委付申请。按照国际海上保险惯例,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保险人或其授权的经纪人提出。而在我国海上保险实践中,委付必须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提出。我国《海商法》第
    2023-04-06
    245人看过
  • 什么叫物上代位权主债权优先?
    (一)什么是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物上代位一般产生于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所谓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者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殊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由于推定全损是保险标的并未完全损毁或灭失,即还有残值,而失踪可能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非物质上的灭失,日后或许能够得到索还,所以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否
    2023-06-18
    199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保险代位权,即追偿权的代位,又称“代位求偿权”,行使保险代为求偿权的条件是:1、被保险人须因某种原因事实(保险事故)发生而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是保险人代位权的前提。2、被保险人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原因事实须属于保险事故的范围内。保险人负保险给付义务的原因事实与第三人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事实相同。3、保险人已对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给付义务。4、保险人代位权,系以保险人自己名义对第三人行使。5、代位行使的权利,以该权利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为限。6、代位权应向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人行使,但其范围受法律的限制,其行使不能使被保险人因保险给付而获得的补偿受损害。7、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数额以不超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给付金额为限。代位权行使的效果1.债务人的处分权的限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对于被代位行使的权利,债务人的处分权能便因此而受限
    2023-07-20
    35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涉及哪些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所谓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它是指当抵押权的标的物因灭失、毁损而获得赔偿金时,该赔偿金就成为了抵押权标的物的代替物,从而使抵押权人可以就该项赔偿金行使权利。抵押权的标的物因灭失、毁损而获得的赔偿金被称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或代偿物”。
    • 抵押时的物上代位权的概念是什么呢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9
      担保物权人的物上代位权,是指担保物因灭失、毁损而获得金钱或其他物的赔偿或补偿时,此等金钱或其他物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依然存在于其上,债权人有权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 抵押权设定的目的是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以确保债权的实现。 在债权已届履行期满而债务人未履行时,抵押权人有权从依法处理抵押物获得的变价款中优先受偿,抵押权及其所担保的债权能否最终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抵押物的价值。
    • 船舶抵押权的物上代位如何行使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4
      抵押物遭受灭失,必然会对债权人产生风险影响,危及其权利的正常实现,所以,当抵押物遭到灭失时,法律应当作出相应的规定,以期给抵押权人提供法律救济。 1、保险金请求权之物上代位 对于保险金之物上代位,世界各国均加以承认,但对其法律构成为何,理解各不相同。我国《担保法》第58条所规定的“赔偿金”也应当包括保险金在内。对于因抵押物的灭失而使抵押人取得赔偿利益者,我国民法承认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权人在抵
    • 产权抵押具体指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7
      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
    • 抵押权人物上代位权的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9
      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是不一样的,无偿代理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在抵押权中标的物损坏而获得赔偿时出现,进行抵押的时候需要签订抵押合同,有价值的资产,建筑物,建筑物上的附着物都可以用来做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