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河道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1:43:20 56 人看过

河道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具体的管理与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的。《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乡村河道承包的规定是什么

乡村河道承包我国法律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只要乡镇政府拥有对河道的管理权,并且承包经营河道不影响河道的正常行洪和利用,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对乡村河道的承包即合法有效。承包乡村河道的具体规定需看当地的政策法规,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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