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引资合同预期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1、签了招商引资合同的,合同当事人若是预期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像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
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大多数都有一定的履行期限,在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以合同履行期限前发生的违约是“可能的违约”。
如果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或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即使这种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之前,债务人的行为也会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表明他根本漠视了其应负的合同债务,因此应构成违约。
二、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
1、明示毁约明示毁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同时债权人接受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作出,否则就会构成实际违约。
2、毁弃合同当事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无条件地、确定地、不含糊地作出。
如果一方的语言是含糊其辞的,不能表明其肯定将不履行其义务的意图,该语言就不能构成毁弃合同,同时,毁弃合同的表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
3、重大威胁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对合同重要内容的不履行。
只有当事人一方的不履行构成对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重大威胁,才会构成明示毁约。
4、默示毁约
(1)一方当事人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
只有当事人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能力履约或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使他的期待债权将得不到实现时,才可能构成默示毁约。
(2)一方当事人的预见须是合理的,有确切证据的。
由于默示毁约中毁约人并未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即将届至的合同义务,所以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须有确切的证据。
(3)必须能预见到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如只能预见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不会构成根本性违约,由于并未使当事人一方的合同目的落空,其借助合同可取得的期待利益并未受重大影响,故也不构成预期违约。
(4)一方当事人的预见必须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合同履行期届至以前,否则即为实际违约。
(5)对方须无明确地表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为明示毁约。
对于已经与他人签署了招商引资合同,或者是其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不能直接实施违反合同内容的行为,也不能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自己不会履行合同,否则该合同当事人就有需要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可能。
-
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约责任还需要承担吗
323人看过
-
预约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
106人看过
-
违约责任包含的主要承担方式,违约责任需要合同生效吗
277人看过
-
商业拆迁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就不承担违约责任吗?
276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如何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76人看过
-
施工合同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08人看过
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政府报告和工作计划中出现。 各地的招商引资正从吸收外资为主到同时吸收内外资,从吸收第二产业投资为主到同时吸... 更多>
-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3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方违约的话,不影响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制制裁措施。
-
合同违约后,债务人是否应承担预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的责任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
-
如果未签定预约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5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责任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
分期付款合同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61、起诉的具体程序: (1)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2)准备证据材料。 2、在诉讼时效内起诉。 (1)如果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应从分期付款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满三年; (2)如果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可根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确定履行期限,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满三年。
-
而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4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责任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