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涉外婚姻律师--香港人如何在内地办理离婚香港人如何在内地办理离婚深圳涉外婚姻律师认为,根据现有法律规定,香港人如何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身份和选择离婚的方式。身份要求:身份要求当事人其中一方必须是香港人,另外一方是内地的公民;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香港居民,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内地不能够办理,应该在香港办理。离婚方式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根据上述规定,深圳涉外婚姻律师认为,香港人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做出离婚方式的选择:1、如果当事人是在内地登记结婚,则可以选择协议登记离婚或者向内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如果不是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的,则不能够选择协议离婚,只能够选择向内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涉外离婚案件中的管辖原则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不好,那就只能够向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涉及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深圳涉外婚姻律师认为,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原则是:1、一般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香港人和内地公民选择诉讼离婚的,应该是向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代理律师的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的规定,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证的律师办理,国外的律师无权代理。委托书的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的规定,委托代理律师的,委托书必须经过上述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涉外当事人本人能够与律师一起去法院的立案窗口当着办案工作人员的面当面签署委托书,可以不需要经过上述程序(深圳地区如此)。深圳涉外婚姻律师提醒打算在内地诉讼办理离婚的当事人,香港人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无法确定一个具体的时间,因为香港人在内地办理离婚案件的时间根据选择的离婚方式有重大的关系,如果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则如果所有的证件齐全的话,一天就能够办理完毕。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根据民事诉讼法涉外程序的相关规定,法律文书正常送达的时间均比国内送达的时间长,一般送达程序都是30天,而国内一般是15天或者10天。因此涉外案件比国内离婚案件的时间更长,具体案件的时间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和审理案件法院的工作量以及效率确定。民事诉讼法对送达和审理案件的期限做了如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第二百四十六条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百四十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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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深圳办理深圳户口香港求解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要解决深圳户口香港的问题,请参考:去香港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申请通行证你需要广东省出入境大厅去办理,先准备好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和照片(也可以在出入境服务大厅拍摄)。到出入境服务大厅拿一张《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填写完整,然后把这申请表和上面的材料一并交回。港澳通行证收费100元,签注另外收费。 不过现在也可以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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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会在内地区域办理涉外离婚案件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这是一个两地司法协助的问题——就当前现状来说,尽管199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缔结《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律政司缔结《关于两地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协议安排》,但这仍无法改变两地司法协助层次较低的事实。根据大陆《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大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应建立在条约或互惠基础上,由于两地并无条约和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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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人在香港办离婚在内地可以办理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5这个看是在内地还是在香港登记的,在内地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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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深圳市涉外婚姻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4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满十周岁的孩子,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没有抚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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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结婚内地离婚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河北在线咨询 2021-01-24香港居民王先生与西安市民李小姐于2007年在香港登记结婚,后因性格差异难于共同生活,自2009年开始分居,现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咨询西安律师王继平如何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非内地登记结婚,民政部门不办理离婚登记。王继平律师据此告知王先生,可以向内地一方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王先生遂在王律师的帮助下向女方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不到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