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价格偏低如何推翻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42:45 470 人看过

一、施工合同价格偏低如何推翻合同

不能随便推翻合同,合同还是有效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私下协议就能生效。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二、施工合同主体的审查

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

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2、发包人如果是属于分包人,审查其是否具有分包资格;

3、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发包人的实力、已完成的工程、市场信誉度、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发包人应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

1、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除了内部承包之外,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

2、承包人应具有承包建设工程的资质。

三、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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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5日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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