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1:36:27 319 人看过

一、潍坊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省卫生健康委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经设置单位批准予以注销的。

二、潍坊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置许可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三、潍坊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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