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体与客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09:50:46 176 人看过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主体为经营者;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名誉,包括其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内容。所谓商品声誉,则是指其商品的良好声望及称誉,包括商品的性能、结构、外观、效用、质量、价格等方面。其与财产权利相联系,与从事商业经营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其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是社会对其生产、经营、商品、服务等方而的质量、信用、声誉的客观认识与评价。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与真实情况不符、对竞争对手不利的事实;所谓散布,是指以各种可以使众人知道的方法扩散其所捏造的虚伪事实。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即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言论,既可以通过宣传媒体,又可以出现在产品发布会上;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书信等方法,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散布既可以在公众场合为之,又可以向某些与竞争对手有特定业务关系的经营者传播,需要注意的是,本条对本罪的行为特征的表述是捏造并散布,必须同时具备两行为才可能构成本罪;

至于其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当众散布,又可以不当其面散布。归纳起来,则主要是:(1)在公开场合,如订货会、交易会、产品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宣扬所捏造的事实;(2)利用公开信、传单、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诋毁他人及产品;(3)在经营活动中利用销售、业务洽谈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尤其是被损害人的固定客户贬抑对方;(4)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散布虚构的事实;(5)以顾客、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监督部门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作虚假投诉,损害其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6)在社会公众中造谣并加以传播;等等。

诽谤行为需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能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主要是指由于商业诽谤行为而导致失去消费者的信赖,商品滞销,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导致他人濒临破产等。所谓情节严重,虽指多次实施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损害多人的商誉的行为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本罪的主体多为经营者,为在市场上占据位置,以诽谤的方式毁损竞争对手。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诋毁商誉行为的界限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他人商誉行为都是对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侵害,具体表现形式相似,但二者存在本质区别:其一,行为主体。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从事市场交易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也可以是普通的消费者;而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的行为主体限于参与市场竞争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较为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3款对经营者解释为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因此,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是参与市场竞争、从事相关市场交易活动的行为人,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体相比较而言更为宽泛,不仅包括经营者还包括出于其他目的的非市场竞争的行
    2023-02-16
    434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商品声誉罪的客体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商品声誉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权、商品声誉权,也侵害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所谓商业信誉权,是指经营者依法对在从事商业活动中获得的信用程度和名誉所享有的专有权和不受侵害的权利。商业信誉包括社会公众对该经营者的资信状况、商业道德、技术水平、经济实力等方面的积极评价。所谓商品声誉权,是指经营者依法对其投放市场的商品在质量、品牌、风格等方面的可信赖程度和知名度上所享有的专有权和不受侵害的权利。从本质上,商业信誉权和商品声誉权是一种智力财产权,其财产内容的表现形态是非物质的。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商品声誉罪侵害的犯罪对象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及其生产、经营的商品。2、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商品声誉罪的客观方面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商品声誉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
    2023-02-20
    144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商品声誉罪的客体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商品声誉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权、商品声誉权,也侵害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所谓商业信誉权,是指经营者依法对在从事商业活动中获得的信用程度和名誉所享有的专有权和不受侵害的权利。商业信誉包括社会公众对该经营者的资信状况、商业道德、技术水平、经济实力等方面的积极评价。所谓商品声誉权,是指经营者依法对其投放市场的商品在质量、品牌、风格等方面的可信赖程度和知名度上所享有的专有权和不受侵害的权利。从本质上,商业信誉权和商品声誉权是一种智力财产权,其财产内容的表现形态是非物质的。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商品声誉罪侵害的犯罪对象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及其生产、经营的商品。2、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商品声誉罪的客观方面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商品声誉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
    2023-03-31
    89人看过
  • 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商品声誉,是指社会公众对一经营者的商品性能、品质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商品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一、刑法第221条的解释本条具体规定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这里所称的捏造,既包括完全虚构,也包括在真实情况的基础上的部分虚构,歪曲事实真相。散布,既包括口头散布,也包括以书面方式散布,如宣传媒介、信函等。他人的商业信誉主要是指他人在从事商业活动中的信用程度和名誉等。如他人在信守合约或履行合同中的信誉度,他人的生产能力和资金状况是否良好等;他人的商品声誉主要是指他人商品在质量等方面的可信赖程度和经过长期良好地生产、经营所形成的知名
    2023-03-06
    294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有哪些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市场交易秩序和商誉权。商誉权是指经营者依法对其创造的商誉享有专有权和享有商誉不受侵害的权利。从本质上看,商誉权是一种智力财产权,其财产内容的表现形态是无形的(物质的),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一、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恶意诋毁别人商标如何处罚恶意诋毁别人商标属于商业诋毁行为,也被称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具体而言,它是指
    2023-06-27
    364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辩护词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辩护词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
    2023-06-17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商业信誉罪与损害商品声誉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降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判断标准就是新闻报道是否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故意造成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降低。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的声誉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1、自然人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损害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罪的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