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企业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2:30:16 116 人看过

企业的说明义务体现在企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

一、隐瞒实情招聘应聘被骗可索赔

前不久,一家燃气公司连续一周通过电视发布招聘广告,称拟招收10名工人,且男女不限,招满为止,但没有说明从事的工种。

王薇前往应聘后,才得知公司仅仅招聘送气工。由于王薇认为自己根本不能胜任,最终未能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可她为应聘花费了车费等并导致误工,遂要求招聘方赔偿。

招聘方表示拒绝,理由是王薇系自己不愿就职而非公司不愿录用,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应当由王薇承担。

点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11条第二款也指出: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案中,公司在广告中未说明工种,明显是对自身法定义务的违反。

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重签合同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如果法人是公司的股东,就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员工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员工试用期签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不宜夸大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倒逼意义
    劳动合同法将实施,企业不能随便调整员工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如果用人单位在新法实施前裁员,员工应该怎样为自己维权?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法实施前,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应该遵循《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22日《东方早报》)新《劳动合同法》明年就要生效了,这部规范劳资关系的法律似乎在舆论中渐次异化成了倾向明显的单维保护法。我们一方面在不断呼吁警惕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异动,一方面又不断放大着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倒逼意义:从眼下的新闻语境看,往往沿袭了新法实施后,企业将不得的句式,客观上给企业的人力管理营造了一种风雨欲来的权益错觉。于是,《劳动合同法》究竟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还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价值争论走向了实践争执期:从当初在华某些外国商会公开叫板劳动合同法草案、到眼下一些企业别有深意的批量
    2023-06-09
    190人看过
  • 企业竞业限制劳动合同
    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码: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1.员工义务1.1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2.企业义务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
    2023-04-23
    306人看过
  • 劳务合同中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二)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
    2023-04-03
    485人看过
  • 职务侵占的定义与劳动合同的异同?
    不属于。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没有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非法行为,一般不属于职务侵占。如果行为人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行为,且有职务侵占的行为,那么可以构成职务侵占。靠挂关系属于职务侵占吗挂靠关系属于职务侵占吗不属于。挂靠他人资质的施工者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挂靠经营承包人采取虚报支出等方式“侵占”的行为,不管从行为主体上看,还是从主观意图、行为客观表现等方面,均无法认定其构成职务侵占罪。比如,实践中,如果因挂靠项目经理侵占工程预付款致工程不能完工或工程有亏损的,建筑公司可解除合同,并可依照挂靠协议追究项目经理的民事责任。如果项目经理与建筑公司签订挂靠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履行合同,而是以非法侵占为目的骗取工程预付款,那么项目经理此种行为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
    2023-07-05
    451人看过
  • 企业合作经营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____________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一、甲方责任1.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经营场所,用于合作。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卫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务和治安费用等,其包括:水电,治安,公共关系,房费等一切费用。3.甲方需保证场内的正常运行,并负责机器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出现人为破坏,被盗,没收均由甲方全面负责,照价赔偿。二、乙方责任1.乙方需提供全套机器设备并负责维修费用等。2.乙方提供技术人员。三、分成方式1.双方按营业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2.每日结帐一次,帐与现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结帐时按机器的总底分结算,乙方不定时间查看帐目。四、其他1.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协议解决。2.如受政策影响,特殊
    2023-04-23
    56人看过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服务
    (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发放条件1)主管单位同意成立劳服企业的批复或成立责任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2)《企业章程》(载明以安置城镇失业、下岗人员为主);3)《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企业代码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安置各类人员情况一览表;7)其它材料(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发放程序1)申报企业向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报告,领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申请表》;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申请表》正确填写完毕加盖公章后,企业同时需提供上述7项材料,经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免收机关服务费用办公地点:省劳动保障厅东五楼联系电话:2624327
    2023-06-05
    391人看过
  • 就业的意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就业可以促进国民经济水平的稳步增长。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吗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
    2023-07-21
    4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搞死企业
    一些企业何需将自己与《劳动合同法》对立起来,按照《劳动合同法》善待员工,最终企业同样得益!针对时下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种种误解和担心,前天,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谢迎建就此一一作分析。企业裁员规定放宽谢迎建说,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这样那样的疑虑,可以理解。毕竟市场竞争激烈,很多企业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但《劳动合同法》目的绝不是要搞死企业,相反,是要促进企业的繁荣发展。试想,如果企业搞死了,就业问题难解决,劳动者也受损。很多企业担心,将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常态,企业人员将难以调整。谢迎建说,《劳动合同法》正是考虑到市场竞争因素,将经济性裁员调整为经营性裁员。按目前规定,企业只有在濒临破产等严重困难的情况下才能裁员,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或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也可以裁员。只要按法定程序,企业不会出现沉积大量冗员的问
    2023-06-05
    125人看过
  • 解析劳务工的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与劳动法规的适用
    劳务工基本权利:1、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2、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4、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劳务工基本义务:1、自觉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劳务派遣工要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3、完成用工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4、参加用工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5、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2)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二)乙方的义务1、
    2023-07-13
    314人看过
  • 有企业劳动合同的保险吗?
    有企业劳动合同的保险,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参保分两种情况:1、新参保:在网上操作增员,上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去社保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社保个人信息登记表。2、原来参保过:只需要员工身份证号信息,就能在社保网站上操作增员,不需要再去社保部门操作。一、公司不交社保有什么后果?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公司不交社保是不可以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如果公司不交保险的话,相关部门会对公司进行处罚,并且影响到公司的一些年审。如果公司不给交保险,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是免费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劳动法》之所以这么规定
    2023-06-19
    68人看过
  • 企业雇员的劳动合同(样本)
    ____公司与____先生(小姐),住址____,之间签字如下协议:1.____先生(小组)从____起被雇佣从事____工作。根据企业需要,该雇员可被调往企业另一部门,可以以另一种报酬形式支付工资或以另一种工作时间制(如轮班)工作。被分配其它工作、调往企业其它部门或改变工作形式或工作时间时,企业内相应的劳动报酬规定随即适用。此后发生解雇情况时,除非法律或集体合同有明确规定,雇员不得提出在解雇期限内按原报酬续付工资的要求。2.劳动条件根据____集体合同条款而定。人事表格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以对人事表格上问题的正确回答为前提。3.根据工作性质将该雇员列为____工资级别。实行计时工资时,总劳动报酬(以每小时计算)如下:该工资级别中集体合同规定的计时工资____dm(德国马克)集体合同范围外的补贴____dm即每小时总劳动报酬____dm实行效率工资(计件和奖励工资)时
    2023-06-10
    494人看过
  •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履行负有什么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亲自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一、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提供劳动报酬;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四、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六、有权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七、对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要求追究用人单位的刑事责任。法律*快车
    2023-06-05
    243人看过
  •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
    《劳动法》第19条与《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秘密的相关事项。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商业秘密应当同时具备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与保密性。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承担侵害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赔偿责任需满足以下三点:(1)劳动合同约定了保密义务的相关内容或公司规章制度有此规定,且已向劳动者告知或公示;(2)劳动者的行为侵害了用人单位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3)劳动者的侵权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因此,如果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者保密义务怎么约定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
    2023-07-29
    301人看过
  • 终止合同未履行义务的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款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不给办理离职证明是否违法1、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离职证明。根据规定,公司同意离职,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离职证明。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
    2023-06-20
    3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后, 企业应当履行哪些保密义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4
      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或披露的信息包括生产的秘密环节和其他足以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为了确定哪些信息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义务不得披露和使用,必须考虑以下因素:第一,劳动性质。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经常处理秘密文件,工人显然要承担比普通工人更多的忠诚义务。也就是说,除了信息类型的限制,工人的身份和职位也会影响竞业禁止条款的有效性。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与客户的接触而获得与客户相关的特殊信息,用人单位自
    •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
    • 企业劳动合同履行定义及分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企业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劳动者和管理者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共同实现劳动过程和相互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和过程。企业劳动合同履行分类有哪些企业劳动合同的履行,又分为全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种。企业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劳动者和管理者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共同实现劳动过程和相互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和过程。企业劳动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履
    • 与第三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8
      与第三方公司签合同是意思是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委派到现单位,即现单位是实际用工方,由此形成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三方。 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两公司之间形成的是民事关系。之间通过签订三方协议来确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用工方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费用,向被迫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用工方负责实
    • 企业的义务与义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30
      给付义务有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这里主要讨论是后合同义务与主给付义务之间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后合同义务的内容则是不确定的,且它不决定合同类型。 第二,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后合同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同时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三,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后合同义务发生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