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说明义务体现在企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
一、隐瞒实情招聘应聘被骗可索赔
前不久,一家燃气公司连续一周通过电视发布招聘广告,称拟招收10名工人,且男女不限,招满为止,但没有说明从事的工种。
王薇前往应聘后,才得知公司仅仅招聘送气工。由于王薇认为自己根本不能胜任,最终未能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可她为应聘花费了车费等并导致误工,遂要求招聘方赔偿。
招聘方表示拒绝,理由是王薇系自己不愿就职而非公司不愿录用,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应当由王薇承担。
点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11条第二款也指出: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案中,公司在广告中未说明工种,明显是对自身法定义务的违反。
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重签合同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如果法人是公司的股东,就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员工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员工试用期签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企业不订立劳动合同也要履行劳动法规的义务吗
118人看过
-
民营企业在劳动用工中如何履行合同义务
2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283人看过
-
企业劳动合同和劳动法
314人看过
-
企业和个人签订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3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需承担的义务
89人看过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后, 企业应当履行哪些保密义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4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或披露的信息包括生产的秘密环节和其他足以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为了确定哪些信息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义务不得披露和使用,必须考虑以下因素:第一,劳动性质。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经常处理秘密文件,工人显然要承担比普通工人更多的忠诚义务。也就是说,除了信息类型的限制,工人的身份和职位也会影响竞业禁止条款的有效性。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与客户的接触而获得与客户相关的特殊信息,用人单位自
-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的法定义务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
-
企业劳动合同履行定义及分类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企业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劳动者和管理者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共同实现劳动过程和相互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和过程。企业劳动合同履行分类有哪些企业劳动合同的履行,又分为全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种。企业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劳动者和管理者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共同实现劳动过程和相互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和过程。企业劳动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履
-
与第三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8与第三方公司签合同是意思是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委派到现单位,即现单位是实际用工方,由此形成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三方。 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两公司之间形成的是民事关系。之间通过签订三方协议来确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用工方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费用,向被迫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用工方负责实
-
企业的义务与义务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30给付义务有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这里主要讨论是后合同义务与主给付义务之间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后合同义务的内容则是不确定的,且它不决定合同类型。 第二,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后合同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同时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三,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后合同义务发生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