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刑标准细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08:51:17 66 人看过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刑标准细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包括下列3种情况: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所谓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含网络、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其功能多种多样,可用于不同行业、不同目标。同行业、不同目标的计算机系统其具体功能又会有所差别。无论用于何种行业或者用于何种目标,只要对其功能进行破坏即可构成本罪。至于干扰、则是通过一定手段如输入一个新的程序干扰原程序,以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转,行使其功能。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所谓数据,在这里是指计算机用以表示一定意思内容或者由其进行实际处理的一切文字、符号、数字、图形等有意义的组合,所谓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则是指固定存储中计算机内部随时可供提取、查阅、使用的数据。所谓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是指通过输入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指令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的行为。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所谓破坏性程序,是指隐藏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文件、执行程序里的能够在计算机内部运行,对其功能进行干扰、影响的一种程序。所谓制作,是指创制、发明、设计、编造破坏性程序或者获悉技术制作破坏性程序的行为。所谓传播,则是指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含网络输入、输出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将已输入的破坏性程序软件加以派送、散发等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3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罚标准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罚标准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罚标准: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2023-06-19
    424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罚标准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罚标准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构成本罪需要达到后果严重的程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2023-06-11
    363人看过
  • 刑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的判罪标准
    一、刑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的判罪标准1、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如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2023-04-22
    427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何判刑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何判刑1、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法院一般对行为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犯罪后果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若是单位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则除了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外,同时还要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6-17
    478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案标准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能构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维修人员等。2、犯罪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术不熟练甚或失误而致使
    2023-06-19
    248人看过
  • 刑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的判罪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如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等。刑法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的判罪标准犯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是指对被绑架的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绑架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
    2023-07-26
    1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怎么判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是:犯本罪,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
    • 刑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刑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2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第一、四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2
      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
    • 刑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判罪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第一、四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
    • 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案标准是?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一)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二)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三)违法所得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