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与仲裁时效的起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9:52:53 100 人看过

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因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

一、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二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十四条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时效相关文章
  • 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别?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
    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在该领域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制度,其与有关国际公约所称的仲裁并无任何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七条特别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另行规定,不适用仲裁法。归纳起来,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
    2023-06-06
    29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争议案件
    摘要:原告认为,仲裁申请起点的劳动争议发生日期,不是指工作交接日期。双方已于2008年1月11日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但尚未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在办理交接手续过程中是否有争议,不得而知。按照被告的惯例,1月份的工资只能在2月份发放。至于能否如期支付,我们不知道是1月11日,所以也不知道是否发生了纠纷,仲裁申请期不能开始我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申请仲裁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其中,“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具体是指工作交接或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近日,律师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PK了解到这一规定2007年6月18日,原告加入北京君*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为2008年1月31日,在过去的一年中,原告努力工作,2008年1月,骏骏律师事务所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告于2008年1月11日办理了辞职手续,但公司拒绝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2023-05-07
    39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之日起多少天之内要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1、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个体工商组织(指一般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工、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
    2023-07-23
    88人看过
  •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起诉后又撤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起诉到人民法院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应当从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当天起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的规定,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从收到裁决书当天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又申请撤诉的,表明当事人愿意服从仲裁裁决。经人民法院审查,撤诉系出于自愿,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准许。在此情况下,仲裁裁决书当然从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当天起发生法律效力。
    2023-06-10
    41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签收的时间就是调解书开始生效的时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2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劳动法》第83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当事人在15日内起诉的,裁决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由此看出,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不同的。
    2023-06-12
    25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根据不同争议,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下: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2.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劳动权利的期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有所不同。《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劳动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
    2023-07-20
    247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怎样起诉仲裁不出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之后,长期没有下达判决结果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劳动仲裁案件自仲裁机构受理后,会在一个半月之内审结,如果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的延期,但总时长不能超过两个月。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
    2023-06-27
    40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延长争议仲裁免费
    日前,记者从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获悉,根据今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已由原来的两个月变为一年,并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据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金*烈介绍,法规的新变化,可以更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前三季度的劳动争议仲裁数据显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103件不予受理的案件中,除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以外,70%以上的案件都是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截至今年9月底,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共受理案件331件,现已结案315件,规定时限内结案率100%。在已结案的315件案件中,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涉及职工3981人。针对现今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的新变化,金*烈向广大劳动者提出几点建议:建立劳动关系前,一定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迫于无奈而无法签订或取得劳动合同的话,在工作中就要保存好工资条、工作服、员工手册
    2023-06-14
    426人看过
  • 仲裁书有时效吗劳动争议仲裁协议
    劳动关系的仲裁书是有执行时效的,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怎样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023-08-11
    95人看过
  • 仲裁时效期间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行使权利
    李某系某劳服公司职工,1993年5月参加工作,该劳服公司属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单位,该单位于1989年7月19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2001年4月16日被工商部门注销。1998年8月,公司业务分营后,李某随其父划分到公司三产,在报刊分发岗位从事报刊自取工作至2005年初李某自动离岗。2009年9月,李某到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信访,诉求说其在岗时单位给她工资福利待遇低,要原企业依照国家政策规定为申诉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补发相关的工资福利报酬。据介绍,针对该案有几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李某在岗期间没向所在单位提出工资福利待遇低、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邮电劳服公司注销、本人离岗时没及时主张其权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李某现在主张权利,早已超过主张权利的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的法定时效,仲裁委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另一种观点认为
    2023-04-21
    73人看过
  • 劳动发生争议,多长时间内劳动仲裁受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能直接提起劳动诉讼吗实际中,公司不服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先请
    2023-06-24
    310人看过
  • 部分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否生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18条规定,部分起诉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对部分裁决事项的起诉的,全部裁决不生效。根据《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二、部分劳动者起诉,对部分劳动者不生效。根据《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解读】仲裁裁决主体可分、内容不可分。
    2023-06-09
    37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第一、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第二、写明仲裁请求事项。也就是想主张的事项。总之,在与公司或者公司与个人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是,关于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中得一方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做出一些变更,这就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再作出仲裁决定。一、公司泄露职员信息职员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序(一)受理事项(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
    2023-06-23
    12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什么意思?(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出现劳动争议多长时间申请仲裁出现劳动争议1年内申请仲裁。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何理解和确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劳动权利的期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有所不同。《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2023-06-07
    10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法院强制程序追诉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更多>

    #仲裁时效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3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对关于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做出了对劳动者特别保护并加重用人单位义务的特别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
    • 劳动争议自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多少日内,劳动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
    • 劳动仲裁一般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几年内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9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者申请仲裁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除外。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
    •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多少日内,劳动者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多少日内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
      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
    • 劳动争议裁决时效应届日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时效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8
      2007年12月29日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