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是否由卖方收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23:49:21 136 人看过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定金通常由卖方收取。这是因为定金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担保问题达成共识的结果,表明各方均已同意以定金这种方式来保障合同的执行和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作为债务的保证

然而,定金合同并不会自动成立,只有在实际交付定金之后才会生效。

此外,跨司法机构天津市仲裁委员认为,定金的金额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根据民法典的要求,定金额度最高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物总额的20%,超过此比例的部分将不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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